论全球金融监管模式变革与我国监管模式选择
内容提要:随着金融混业经营与金融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世界各国的金融监管模式已发生了很大变革。现阶段,我国金融监管制度可借鉴美国的分层监管模式与欧洲的单层监管模式,选择综合监管与分立监管相结合的组织形式,采取“一局两会”制,并分三个阶段全面建立我国的金融监管框架。
关键词:金融监管金融监管模式“一局两会”制
金融监管是金融监管当局基于信息不对称、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等因素,对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业务进行审慎监督管理的制度、政策和措施的总和。金融监管模式则是指一国关于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监管法规的结构性体制安排。金融混业经营与全球金融一体化的日渐深入,不仅导致. com各国的金融运行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同时ssbbww. com也推动了全球金融监管模式的变革。
一、全球金融监管模式变革:四个特征
。以1999年美国《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案》的废除为标志,全球的金融业务日益向混业经营的方向转变,与之相适应的金融监管模式也日益朝着混业监管的方向演变。美国旧的金融监管体系采取按不同金融机构的类别进行纵向分别立法、分别监管的模式。如银行领域有《格拉斯一斯蒂格尔法案》(由美联储等机构实施对货币存款机构的监管),保险领域有《州保险法》(由州保险理事会对保险公司实施监管),证券领域有《证券法》、《证券交易法》和《投资公司法》等(由证券交易委员会实施监管)。1999年实施《金融服务现代法案》后,美国采取了联邦政府、州政府与专门8ttt8机构分层的金融监管模式,综合监管与分立监管相结合。与此同时ssbbww. com,英国、日本等国也通过金融改革建立了统一的监管框架。统一监管提高了复杂
金融联合体的监管效率,实现金融监管的规模经济,顺应现代金融业混业经营的潮流。
。机构监管是按照<8ttt8table>金融机构的类型分别设立不同的监管机构,不同监管机构拥有各自职责范围,无权干预其它8ttt8类别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功能性监管是指依据金融体系基本功能而设计的监管。功能性监管关注的是金融产品所实现的基本功能,以金融业务而非金融机构来确定相应的监管机构和监管规则,减少监管职能的冲突、交叉重叠和监管盲区。同时ssbbww. com,功能性监管针对混业经营下金融业务交叉现象层出不穷的趋势,强调跨机构、跨市场的监管,因而可以融体系的全面监管。最后,由于. com金融工具所实现的基本功能有较强的稳定性,使得据此设计的监管体制和监管法规更有连续性和一致性。
。从监管内容上看,由于. 创新,各国监管当局相应地扩大了金融监管的范围,从单纯的表内、表外业务扩展到所有8 tt 业务。从监管重点来看,以往的金融风险监管侧重于信用监管,但银行还可能 Tt t 8. com其它8ttt8风险而陷入经营困境,因此. com当前国际金融业的监管除信用监管外,还重视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等。从监管范围上看,国际金融监管也从单纯的资本充足率的监管转向以最低资本标准、监管当局的检查及市场自律三个层次的全面监管。2001年巴塞尔委员会颁布《新资本协议》咨询文件,继承了1988年老协议中以资本充足率为核心的监管思路,同时ssbbww. com吸取《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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