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目标考核自查报告
第一篇:审计局目标考核自查报告根据市局《关于印发各县审计机关2017年目标责任考核要点的通知》(市审发77号)要求,我局及时安排专人对2017年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自查。通过自查,我局2017年目标责任自查考核得分116分。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开展情况为了做好今年的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科长为成员的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法制科,具体负责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在具体工作中,面对时间紧、工作量大的实际,我们放弃双休日,查找文件资料,核实每项工作。局内还多次召开会议,自查分析,查漏补缺,确保了目标责任制考核自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项目审计成效显著。截止11月底,共完成审计项目197个,其中完成计划内项目49个,灾后恢复重建项目122个,其他审计项目26个。全面完成了年度审计计划目标任务。今年,我局共安排审计项目计划50个,实际完成49个,1个未完成(属县定计划,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由于被审计责任领导因病长期住院未实施审计),其中实施财政预算执行审计4户,财政决算审计4户,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3户,社会保障资金审计2户,农业与资源环保资金审计
3户,固定资产投资审计4户,灾后重建项目竣工决算及跟踪审计20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9户。全面完成了省厅、市局统一组织的行业、专项审计以及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审计项目。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审计更加深入。今年,我局加大灾后重建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力度,累计派出253名审计人员(含聘用人员)对我县灾后恢复重建竣工决算项目进行审计,完成项目122项,审计资金22,720.43万元,其中工程竣工结算造价19,21
2.03万元,核减工程造价1,49
4.23万元,核减率
7.8%,最终审定工程投资21,22
6.20万元。提出审计建议213条,规范建设项目管理37个,违法违纪资金17
1.9万元,节约资金1,49
4.23万元。目前在审项目47项。
2、审计业务管理更加规范。我局始终重视审计质量,制定了《审计项目审理复核工作办法》,对所有审计项目全部提交审计会议进行研究决定,同时制定了较为科学的审计质量考核评比办法。今年4月,邀请市局法制科王家驹同志来我局进行了审计质量案卷评查,对评选的三类优秀审计案卷进行了表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审计报告公告方面,我们始终坚持与被审单位定向沟通和公告,在不涉及工作秘密的前提下,适当在内网上进行公告,结果公告率达到了22%。在公文管理方面,进一步规范收
发文制度,公文质量进一步提高。在档案文书处理方面,我们强化了保密措施,及时进行了入卷归档。今年我局坚持积极推进“无纸化”办公,对非涉密文件进行网络传输,极大地提高了我局的信息化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各类电子政务事项。在审计统计方面,我们严格按照省、市审计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审计台帐,审计报表报送及时准确。
3、干部培训教育不断强化。
一是认真开展了深化干部作风教育整顿和创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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