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责任的承担
案例一
2003年7月11日,张三和李四两家决定拆除共用的烟囱。张三因有事外出便委托李四全权处理。李四雇了一民工赵六帮助拆除。在上午李四非常注意安全,每拆掉一根木头都要用绳子拴着慢慢放下,由赵六在下面接着。下午,李四为了加快速度,就没有用绳子拴着木头,而直接将木头放下,但没有告知赵六。在放下第一个木头时,赵六以为有绳子拴着,就没有注意。结果木头从上面不慎掉下来将另一帮忙者王二麻子打死。
问:?如何赔偿?
?
案例二
某日,甲、乙、丙、丁四人到同学家玩,回家途中,行至河边,看到河对面洗鞋子的戊,甲提议其他三人用石子砸戊的鞋子,于是其他三人即以石子砸戊的鞋子,戊见有石子飞来,欲取鞋子避让,不料被一粒石子砸中左眼。戊为此支付医疗费2000元,交通费200元。甲、乙、丙、丁四人的年龄分别为17岁、16岁、15岁、14岁。究竟是谁砸中戊的左眼无法查清。而甲、乙两家家境困难,收入只能勉强维持基本生活。丙家情况一般,但收入尚可,丁家家境富裕。但乙、丙、丁家认为是甲提议砸的,所以自己不应承担责任。
问:、乙、丙、丁导致戊受损,构成什么侵权行为?为什么?
?如何承担?
民事责任
一、民事责任的概念
是由于侵犯法定权利或违反法定义务引起的、由专门国家机关认定并由义务人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义务。
二、民事责任的特征
(一)民事责任主要是补偿性财产责任。
(二)民事责任具有一定的任意性。
三、民事责任与义务和制裁
义务责任制裁
四、民事责任的分类
(一) 合同责任和非合同责任(大陆法系)
(二)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内容)
前
不履行
(三) 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违反义务的性质)
(四)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承担责任的范围)
(五)单独责任与共同责任(责任人的人数)
五、民事责任的形式
《民法通则》规定了10种:
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
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
赔偿损失;
支付违约金;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民事责任的承担
违约行为的责任承担
不当得利的责任承担
●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
无因管理的责任承担
侵犯财产权的行为
侵犯人身权的行为
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
侵权行为概述
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
一般侵权行为
共同侵权
特殊侵权行为
侵权责任的内容
侵权行为概述
一、侵权行为的概念
是指行为人过错侵害他人的人身或者财产,违反法定义务,以及不存在过错而侵害他人的人身或者财产,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
二、侵权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区别
历史联系
区别
法律依据不同
侵害的对象不同
构成要件不同
社会危害性不同
责任目的不同
三、侵权行为的分类
(一)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
一般侵权行为: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一般情形
特殊侵权行为:法律有特别规定,而不再适用一般侵权情形
(二)单独侵权行为与共同侵权行为
单独侵权行为:一个侵权人所实施的侵权行为
共同侵权行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侵权人所实施的侵权行为
(三)积极侵权行为与消极侵权行为
积极侵权行为:通过积极的作为所实施的侵权行为
消极侵权行为:通过消极的不作为所实施的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
一、归责原则的概念
行为人因其行为或物件致人损害时,确定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的法律基础
“主观上”的可归责性
二、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
(一)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为责任的基础——故意,过失
强调责任的普适性
强调后果行为的可预测性
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和过失相抵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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