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居住区
住宅区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40%-50%。
2. 住宅区: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住宅街坊,住宅群落。
。反应邻里关系,价值观念,道德准则等维系个人发展和社会稳定繁荣的内容。
:是一个城市中住房集中,并有一定数量及相应规模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地区,是一个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为居民提供居住,游憩,和日常生活服务的社区,是有若干各居住小区和居住组团组成。人口3-5万,户数1-,用地50-100亩。
:由城市道路或自然界限划分的,具有一定规模并不为城市交通干道所穿越的完整地段。小区每设有整套满足具名日常生活需要的基层服务设施和公共绿地。由若干居住组团组成,是构成居住区的一个单位。
:-,户数2000-4000户用地10-35公顷。
:由若干栋住宅组合成,并不为小区道路穿越的地块。内设有为居民服务的最基本的管理服务设施和庭院,是构成居住小区的基本单位。
人口1000-3000人户数300-700户用地4-6公顷。
:规模居于居住组团与居住小区之间,由城市道路或居住区道路划分,用地大小不定,无固定规模的住宅建设地块。服务设施通常有沿街的商业设施,内部建筑住宅与其他公共建筑
:规模介于单栋住宅和居住小区之间。是一种适合现有城市道路网的住宅区形式。
:是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划分以及各类设施配套的重要依据。故高层高密度住宅区的用地规模分别相应减小,底层低密度增大。
:根据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将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公共绿地与户外活动场地设置的项目,数量,规模进行三级配置。其中道路分四级,增加了住宅单元级。
:根据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公共绿地与户外活动场地使用频率和人口规模为依据。兼顾考虑使用便利,设施运营的经济性。
:指一定地域内的人们相互间的一种亲密的社会关系(人际关系),社区的最小单位为邻里单位。
:由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提出,。
:指一定地域内的居民直接按由相互交往与协作。
:是一种在空间上进行的社会活动的特征。
,社区的特征:1完善的生活服务设施2良好的服务3居民间良好的人际关系4社会安定。
:良好的人际关系。
:提出者:。以社会道德为基础,包括文化,价值观念等的社会关系,不同于亲缘与血缘关系。
:1邻居间知姓名与家庭概况,每天碰面接触的自觉帮助型2邻居见面打招呼,但不一定知姓名的原意帮助型3住户彼此偶尔见面但认为他或她们的属于自己的社区一部分的应该帮助型
:1城市交通不穿越邻里单位,内部车行人行道路分开设置2保证充分的绿化,隔内住宅都有充分的日照,通风和庭院3设置日常生活必须的服务设施,,建筑物自由布置。
:住宅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停车用地和公共绿地及相应的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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