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南安监字[2007] 31号
胶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青安监[2007]87号文件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安监办,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制药及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的通知(青
安监[2007]8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登记表及电子文档于6月8日前汇总送市安监局管理一科(没有的报空表)。
联系电话:86170662
电子邮箱:yangzhaoming@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转发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制药及化工企业
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安监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制药及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安监局统一部署,在全省范围开展针对制药及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现将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制药及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鲁安监函字[2007]7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通知》精神,进一步明确调查范围,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二、这次调查实行属地化的方法,由各区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企业的调查工作,确保辖区内每一个制药及化工企业都参与调查,并组织企业参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制药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登记表》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登记表》。
三、请各区市安监局将登记表及电子文档于6月15日前汇总上报市安监局危化品处,由市安监局汇总上报。
二○○七年五月十八日
关于开展制药及化工企业
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
各市安监局: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制药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安监总厅危化函[2007]88号)和省安监局2007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重点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制药及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在去年开展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重点开展针对制药及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数据库,全面掌握这两类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制药企业(以下简称制药企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危险化学品并涉及到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易中毒以及硝化、氧化、氯化、氟化、重氮化、加氢等高危险生产工艺,产品并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化工企业(以下简称化工企业)。
二、调查方法
由各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制药及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的调查工作。企业将填好的《制药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登记表》或《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登记表)及其电子文档报送市安监局,并由其汇总上报省安监局。
三、工作要求
各级安监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确保通知到辖区内每一个制药及化工企业,并组织企业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登记表。请各市安监局将登记表及电子文档
于6月20日前汇总上报省安监局危化处。
联系人:卢叶峰
联系电话及传真:0531-82881175
电子邮箱:whc805@
附件1:制药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登记表
附件2: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基
胶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