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废旧物资存放管理办法
为了建立良好的物资存放秩序,加强废旧物资回收、销售等主要环节的监督管理力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废旧物料分类:
第一类:暂存生产工艺中转物料:桶装、袋装物料
可回收利用的桶、包装袋、箱、药剂瓶
第二类:生产性废物:
可回收包括: 报废的桶、包装袋、箱瓶、废弃碎铁、废弃金属或非金属零部件。通过维修可重新利用的废旧设备、机电设备、备件等
需处理的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盐、废棉纱、污泥、高浓度废液等。
第三类:不可回收的生产、生活垃圾
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弃非金属零件、办公生活垃圾、车间及仓库杂物垃圾等
二、处理对策及相关要求:
第一类
1、桶类物料存放前应明确内装物料性质、类别,检查物料标签、桶外观、桶盖是否完整,按规定区域存放,并码放整齐。
2、袋装开口物料,应先困扎牢固后,方可存放。
3、可回收利用的桶、包装袋、箱、瓶等应归类放置。箱、袋尽量展开,绑成捆,码放整齐,最大限度的节省存放空间。
第二类:
可回收由仓库进行统计,存储够一定数量后,统一出售。
需处理的危险废物由安全部进行统计,制定危险废物转移计划,联系具有处理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统一清运并焚烧处理。
第三类:
行政部负责不可回收的生产、生活垃圾处置管理。
三、管理规定:
1、可回收的废旧物资,由仓库建立台账,每处理完一批,需填写《废旧固体处理表》。
2、所有废旧物资车辆出门时,需由经办人办理出门证手续,变卖的废旧物资,需加盖财务专用章,方可出门。
3、生产过程中使用后的废包装袋、废弃纸箱等,在生产过程中随时收集,由行政部定期处理。
4、食堂产生的剩余的固体废弃物(剩饭)必须在当天清理出厂。
5、各部门办公用品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能及时处理掉的则及时处理出厂,能再次利用的则存放在规定的地点。
6、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小组成员:王强、李双峰、党永飞
职责:各车间废旧物资存放点进行检查
废旧物资回收、处理情况检查
各车间中转物料存放检查
检查结果处理、通报
四、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