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涂料品牌评选组委会
涂评委(2013)评字第001号
“中国涂料品牌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中国涂料行业品牌战略的实施,服务于中国涂料行业的振兴发展,实现通过品牌管理推动涂料行业全面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提升涂料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创建涂料行业优质名牌,使品牌服务于社会公众,提升涂料行业和涂料企业产品服务的形象与影响力,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涂料品牌评选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决定推出中国涂料品牌榜,推动中、公正地开展中国涂料行业品牌的遴选、培育、认定和宣传推广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中国涂料品牌榜的范围包括: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和/或在中国境内设立生产基地的涂料颜填料、涂料原辅料、涂料成品和涂料设备生产和/或销售企业、品牌实物产品、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涂料行业教育培训(含特有工种实训基地)和社会公益活动等。
第三条中国涂料品牌榜每年发布一次,推荐上榜单位、个人和品牌的认定结果由组委会发文通知。组委会委托或邀请国家及地方涂料协会(学会)、涂料行业上下游协会(学会)和涂料行业上下游知名企业向组委会推荐上榜单位、个人和品牌,由专家委员会进行投票表决认定上榜单位、个人和品牌;上榜单位、个人和品牌由组委会授予荣誉证书、奖牌,在中国涂料网、《中国涂料》杂志、《中台公布每年“中国涂料品牌榜”的上榜单位、个人和品牌。
第四条中国涂料品牌榜坚持企业自愿参与,专业、科学、公正、公平认定的原则。推荐上榜企业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续正常经营,拥有从事品牌实物产品的生产、销售等相关许可证。推荐上榜品牌的产品实物质量在国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和/或属于创新型产品,市场占有率、市场成长率、产品知名度和用户满意度应居行业同类产品前列,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和创新力。推荐上榜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教育培训等应对涂料行业发展具有突出贡献和影响。推荐上榜社会公益活动应具有公益慈善精神,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有利于提升涂料行业的形象与影响力。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中国涂料品牌榜由《中国涂料》杂志社有限公司和北京涂博国际展览有限公司主办,由中国涂料品牌评选组委会承办,中国涂料网、《中国涂料》杂志、《中台为承办媒体。
中国涂料品牌评选组委会负责制定和修改中国涂料品牌榜的设置原则、管理目标、工作计划和流程。组委会设立主席1人,由《中国涂料》杂志社有限公司
总经理担任;副主席2人,由《中国涂料》杂志社主编和《中国涂料报道》(电子周刊)主编担任;组委会设立秘书处、专家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
第六条组委会授权专家委员会实施中国涂料品牌榜推荐上榜单位、个人和品牌的认定工作。专家委员会由具有权威的涂料行业专家和涂料上下游行业专家组成。
组委会邀请国家及地方涂料协会(学会)、涂料行业上下游协会(学会)、涂料行业及涂料上下游行业知名企业、涂料科研机构及化工类院校(系)向组委会推荐专家。
第七条组委会授权监督委员会对每年上榜单位、个人和品牌实施监督工作。监督委员会由涂料行业及涂料上下游行业知名企业、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检测机构、涂料科研机构及化工类院校(系)和媒体组成。
第八条组委会授权秘书处负责推荐上榜单位、个人和品牌的遴选、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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