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楼
门卫制度
编制;
审核:
宁夏东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O一0年六月
门卫制度
⑴门卫及护场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必须自觉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有缺岗、睡觉、擅离工作岗位情况发生,如被发现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罚款。
⑵门卫卫护场人员要认真检查出入车辆,对车辆装载货物与出门证标识不相符的,坚决不予放行。
⑶门卫及护场人员要经常对重点部位进行巡逻检查,发现可疑情况及人员,要进行查问,及时处理上报。
⑷门卫人员要认真做好外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的登记工作,对不正确佩戴安全帽的人员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
⑸门卫人员不得私自留宿他人,不得将公物私借外人使用。
⑹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分公司保卫科及相关领导,保护好施工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案件。
⑺门卫人员要对施工现场内堆放的各种材料、机械设备等做到心中有数,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及现场负责人,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⑻门卫及护场人员如违反本制度,造成材料及物品丢失、被盗或及其它治安事故的,根据情节分别给予调离岗位、赔偿损失、罚款等处理。
门卫制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