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三:
区检察院物业服务考评内容及标准
项目
服务质量标准
分值
监督考评标准
房屋
管理
6分
无违反规划乱搭乱建,无擅自自改房屋用途
1分
发现一处乱搭乱建现象扣3分,擅自该表房屋用途扣2分
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外墙瓷片、墙砖无脱落,无裂缝;玻璃门窗清洁明亮,无破损,无明显污渍;无乱张贴和乱悬挂现象。
1分
发现外墙有污渍一处扣1分;外墙有瓷片脱落或裂缝一处扣1分;玻璃幕墙破损一处或污渍扣1分;乱张贴一处扣1分。
房屋共用场所内墙无破损,涂料无脱落,无明显污渍。
1分
一处有污渍或脱落破损扣除1分
房屋本体共用设计整洁,共用楼梯、天台、通道等处无堆放杂物。
1分
发现一处共用设施损坏扣1分,一处堆放杂物扣2分。
各房顶和天台隔热层无破损雨水排水管通畅,无阻塞外溢现象。
1分
一处有破损扣1分。一处有雨水排水管不通扣2分。
各楼层天花板无破损,无滴水印。
1分
发现一处有破损扣1分。
机电
设备
管理
18分
(一)给排水泵设施
4分
供水阀门、及其球阀供水管道定期检查保养。
2分
查记录,每月不少于一次,未达到扣1分。
供水阀门、管道无渗漏。
现场检查,发现一处渗漏扣1分。
排污管道无渗漏
现场检查,发现一处渗漏扣1分
(二)消防系统
4分
消防监控系统24小时值班,监控系统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可随时起动。
无24小时值班扣2分,设备设施损坏不能起动扣4分。
消防管理人员能熟练掌握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
不会使用操作扣3分,不熟练扣1分
消防管理人员能正确果断处理各种火险、火灾以及救护程序。
不会扣2分
大楼内各种消防设施定期检查保养、维护,确保无缺损,保障正常运行。
1分
无保养扣2分,一处运行的障碍扣2分,一处缺或损坏扣2分。
制定突发火灾应急方案,设立消防疏散图,应急照明灯路标完好,紧急疏散通道通畅,无堆放杂物堵塞。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一处杂物堵塞扣1分。
严格消防管理制度,认真巡查火险隐患,确无火灾事故发生。
1分
检查一处有隐患扣2分,发生火险灾扣5分,并追究责任。
(三)供配电系统
6分
每天对供电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定期巡视维护和重点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保持室内照明灯具、事故照明、各柜指示灯仪表良好。
抽查发现同时坏3盏以上者扣1分
设备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必须完整、准确、清晰。
如发现虚假、不符等,每次扣1分。
每月对供电设备内的接线箱、控制柜、自动开关、熔断器、漏电保护器、接线端子等原件尖、清扫、紧固、温度检测并做好记录。
1分
违者每次扣1分。
配电室内配电柜操作开关设明显标志,停电拉闸,检修拉闸,必须事先通知有关单位(特殊及紧急情况除外),并挂警示牌。
1分
违者每次扣1分。
供电运行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建立24小时运行维修值班制度,及时排除故障,零星维修合格率98%以上维修及时率100%,急修15分钟内上门,小修不过夜。发电机每次空载运行保养不低于15分钟运行时间,并详细填好运行记录。
1分
不合格者每项扣1分。
机房内整洁,无乱堆现象及无烟头;保持机身洁净仪表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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