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猴王茶业科技有限公司
生产基地合作协议书
甲方:黄山猴王茶业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乡(镇) 村组
身份证号:
为进一步开拓市场,真正做大做强太平猴魁产业,经甲方的邀请,乙方加入“黄山猴王茶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基地。根据有关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1、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符合猴魁(捏尖),外形扁、平、挺、直,芽叶肥壮、两叶抱一芽,俗称“两刀一枪”具体要求见《太平猴魁加工作业指导书》。
2、甲方提供所需的太平猴魁生产技术标准、工艺规范,乙方应无条件遵照执行。
3、乙方每年按合约定额,向甲方提供足够的猴魁约斤。对于乙方送到甲方的茶叶一定要做到:(1)、不同等级要分开;(2)、不同时间段要分开;(3)、不同山场或地域要分开;(4)、不同班组制作要分开。
4、乙方做到保质、保量、按期交货,交货时甲方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对照样品标准进行验收。
5、收购时间:约在每年的4月,太平猴魁茶生产季节开始到春茶结束。
6、收购价格:价格参照当年市场行情,及乙方茶叶品质的高低进行定价,做到公平、公正、合理。
7、收购方式:甲方在茶季收购茶叶期间,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茶叶送到甲方指定的收购地点。
8、付款方式:茶季乙方可以申请,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付给
适当的生产备用金,在茶季结束后一个月内付茶叶总的款50%,余款将九月底付清。
9、甲方应对乙方生产的合格春茶予以全部收购,不允许乙方私自出售给他人,如乙方未向甲方提供所订购茶叶量的95%,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违约金额按不足部分的市场价格2倍计算;如有超出不得高于计划数的5%,超过5%部分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收购或不负责收购。
10、乙方必须保证交付给甲方的茶叶无农药残留,甲方有权对乙方交付的茶叶进行化肥和农药残留进行检测,如发现有农药残留,甲方将退回乙方所有交付给甲方的所有茶叶,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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