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统计学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条例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也是学士学位评定的重要依据。为了切实做好我院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在学校教务处制定的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条例的基础上,制定本条例。
一、时间安排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组织准备(第七学期第十周):①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工作计划和安排;②对指导教师、学生及教学人员进行动员,明确相关管理规章制度;③检查落实实验条件、场所,以满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需要。
2、征题审题(第七学期第十~十二周):①对指导教师资格进行审查;②指导教师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申报毕业论文(设计)选题;③学院组织专家组结合专业要求审查各申报选题,确定选题。
3、选题(第七学期第十三周):①公示选题,指导教师、学生双向选择,学院调整并确定选题结果;②将选题情况汇总后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4、下达任务(第七学期第十六周):指导教师向学生下达任务,明确课题研究内容、任务、进程安排及基本要求等。
5、开题(第八学期3月中旬之前):①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广泛查阅文献资
料,并进行外文资料的翻译;②组织学生开题,填写开题报告书。
6、中期检查(第八学期4月初):①检查内容包括外文资料翻译、开题报告等完成情况及完成质量;②对不合格的外文资料翻译、开题报告要重新返工。
7、撰写论文(第八学期3月初至4月底):①学生按相关规范撰写论文(设计)大纲、初稿,由指导教师提出指导、修改意见,指导次数不少于3次;②学生根据指导教师提出的指导、修改意见,完成毕业论文定稿。
8、指导教师评阅(第八学期5月初):论文按规范装订成册后,提交指导教师评阅,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阅,写出评语及建议论文评定等级。
9、答辩(第八学期5月初):①拟订答辩提纲,作好答辩准备;②学生参加小组答辩,并采取公开形式进行;③答辩小组复查学生答辩资格,写出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评价意见,并根据量化评分参考标准评定论文(设计)成绩及等级;④答辩原始记录本由学院保存备查。
11、复议(第八学期结束前6周):①学院答辩委员会对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进行审查,对成绩为优秀及评阅答辩中有争议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复议,确定最终成绩及等级;②论文(设计)成绩经主管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后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12、档案管理(第八学期结束前5周):①学生根据规范要求将毕业论文(设计)定稿文本及电子版交学院存档;
②学院整理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规范档案管理,相关材料至少保存5年。
13、总结评优(第八学期结束前4周):①学院组织评定本届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推荐论文参加省级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评选及参选《中南民族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选编》;②学院总结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交总结报告和相关分析材料。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原则
1、选题应体现本专业的培养目标,达到毕业论文(设计)大纲的教学要求。
2、选题应特别注意有利于学生综合应用所学知识,有利于学生能力的培养,并能保证各专业所应当具有的基本技能的训练。
3、选题应与社会、生产、教学、科研等实际工作相结合。结合学院实际,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应在具有实际应用前景、具有创新构思的课题中选取。
4、课题难度和份量要适当,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工作量饱满,经努力能完成任务。
5、因材施教,有利于各类学生提高水平,鼓励学生有所创新。
6、每学年选题应更新,选题须经学院严格审查并报教务处备案。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原则
1、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应由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具有工程实践和教学经验的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助教、硕士研究生不能单独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但可有计划地安排协助指导教师的工作。指导教师名单由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小组审定后,报教务处备案。
2、指导毕业论文(设计)期间,指导教师必须坚守岗位,各单位要严格控制出差。确因工作需要非出差不可时,必须经分管教学的院长批准,并委派相当水平的教师代理指导。
3、对于在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学院可聘请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的工程技术人员或研究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学院指定专人进行检查,掌握进度,保证质量,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4、每名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8人,必须做到所指导的学生每人一题(或子课题)。
5、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职责:
①指导学生选择课题,拟定任务书,安排学生作开题报告,编写指导方案,制定计划和工作程序,在论文(设计)指导过程中,应按教学计划规定保证对学生指导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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