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尖山学校教研组考核办法
东港市东尖山学校
东尖山学校教研组考核办法
指导思想:本着增强教师团队协作意识、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科研水平,从而提升我校的办学质量和品位,更好地为学生服务。我校从针对性、实效性、长效性角度出发制订相应的教研组工作考核细则,具体细则如下:
一、常规工作
1、每学期按要求制订工作计划、学期总结得共5分,,未按时上交扣1分。
2、教研组活动记录详细齐全,教研活动出勤足共得10分,凡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一人次扣1分。
3、备课组能按自定的时间及时开展活动,并于当天将活动记录及时上报至相关部门负责人,原则上每两周一次,活动足共得10分,缺一次扣2分。
4、按时完成期中、期末阅卷、成绩汇总、质量分析表共得5分,缺一项扣2分,未按时完成扣1分。
5、认真按照常规要求布置和批改学生作业得10分,如有发现一人次不符合要求扣2分,扣完为止。
6、组内教师完成规定的听课节数,每学期听课节数不少于16节(本学科听13节、其他学科听3节),共得10分。1人次听课未完成扣1分。
7、组内教师积极参加学校或者上级部门安排的各级、各类教学研究、教学观摩、培训活动并做好记录共得5分。如有一次违反现象不得分。
8、40岁以下教师每月撰写一篇教学反思或评析,40岁以上教师每学期撰写两篇教学反思或评析,以上以在校园网站或者校刊发表为依据。完成规定篇数共得5分。未按时完成不得分。
9、认真完成学校安排的临时性工作加5分。
10、教学中电教手段的应用人均达到学期总课时的20%得5分,达到学期总课时的30%以上得10分。
二、教学科研
1、教研组活动安排学习教学科研相关理论,并组织有主题的研讨,每学期至少一次,得5分,多一次加2分。
2、组内教师在符合参赛条件的情况下都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学竞赛共得10分,如有一人不参加扣3分,扣完为止。
3、每学期组内教师均能自己独立撰写论文或经验总结一篇,以发表在校园网站和校刊为依据,共得10分,缺一篇扣2分,抄一篇也扣2分,扣完为止。
4、组内教师承担校以上课,按节次加分。市级加30分,县级加20分,镇级10分,校级对外上公开课加5分。
5、教研组每学期面向全校教师推荐1节公开课得10分,未有扣10分。
6、一学期内,组内教师凡有文章发表或获奖,国家级加20分,市级加15分,校级加5分。
7、组内教师有课题并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每一课题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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