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美国自然文学的审美价值
2013年01月07日15:52 来源:人民论坛网
美国自然文学作为一种文学艺术形式,与其他文艺形式一样,总是以审美的方式掌握世界、反映和认识生活,并以审美的手段生产产品,创造精神成果,满足人的精神需要,从而具有一定的审美价值。美国自然文学的审美价值是人们对美国自然文学审美中所具有的人和社会的心理效能、精神价值,是社会核心价值体系之一。它最终存在于人与自然的审美关系中,既表现为一定历史时期人们主观审美能力,也表现为美国自然文学中所蕴含的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审美价值属性,是两者的对立统一,能够满足人的美感需要,引起人的审美感受。它的意义不仅在于形成一定的价值取向,潜移默化地影响和制约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而且优秀作品可以经得起历史考验,具有超越时代、民族、阶级的普遍审美价值,能够促进人和社会的全面和谐发展。
从总体看,美国自然文学审美价值主要是倡导人类与自然荒野和谐共处的“土地伦理”。“土地伦理”一语源自利奥波德的《沙乡年历》。利奥波德不仅呼吁人们对于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要有一种伦理上的责任感,而且还提出了“土地伦理”的行为标准:“任何有利于保护生物社区的完整、稳定和美丽的行为都是对的,反之则是错的。”美国自然文学“是以文学的形式唤起人们与生态环境和谐共存的意识,激励人们去寻求一种高尚壮美的精神境界,同时敦促人们去采取一种既有利于身心健康、又造福于后人的新型生活方式。”“它强调人与自然进行亲身接触与沟通的重要性,并试图从中寻求一种文化与精神的出路。”由此,我们可以发现,美国自然文学中的伦理道德—“生态良知”是基于美国自然文学作家对自然荒野的热爱和心灵感应孕育而成的。爱默生指出:“在丛林中我们重新找回了理智与信仰”;梭罗声称,“只有在荒野中才能保护这个世界”;缪尔认为:
“在上帝的荒野里蕴藏着这个世界的希望。”利奥波德把从自然荒野中得到的精神享受视为一种比物质享受更胜一筹的高质量的生活,是一种像言论自由一样不可剥夺的人权。
美国自然文学倡导的人类与自然荒野和谐共处的“土地伦理”内涵是极为丰富的,主要包含三方面内容:一是就理性而言,自然荒野是人类的根基,是使现代人意识到他与自然界关系的提醒物,只有保持土地的健康,才能保持人类文化的健康。二是就感性而言,自然荒野寄托着一种情感,是人类的精神家园,因为心灵格外需要野生自然的滋润。三是就外在结构形式看,自然荒野与人类一样是具有秩序、平衡和相似的灵性事物,同时也与社会一样内含许多生存法则,能够给个人和社会的生存和发展带来启示,甚至人类社会必须遵循自然荒野生存法则。
一、
在美国自然文学的审美价值判断中,深深浸透着对自然荒野的热爱、崇尚和赞美。一方面,从历时性看,尽管20世纪初以前,美国自然文学深受人类中心主义思想的影响,但是,美国自然文学从17世纪产生以来,就把笔触投向了自然荒野,刻画“人”对“自然”的观察和精神体验,从而促成了人的主观心灵与自然荒野的审美融合。20世纪初以后,美国自然文学在反人类中心主义思想的逐渐作用下,更是形成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整体观,对自然荒野的审美认知和审美感觉也达到了和谐美的状态。因此,从审美对象看,美国自然文学突破了文学以人类为中心的传统观念,把探索与描述自然以及人类与自然的关系,视为文学的领域并作为写作的主题。另一方面,从共时性看,在西方传统文学中,人与社会及其关系总是文学审美的对象,战争、爱情与死亡等始终是经久不衰的话题,而自然荒野往往成为主人公生存的背景被边缘化甚至被淡化,而美国自然文学恰恰与此相反,人作为主人公被边缘化甚至被淡化,正如美国哈德逊河画派“以大自然为画布”的审美价值判断一样,美国自然文学作品把自然荒野从边缘化状态带到“发光地带”、形成聚焦,产生了新的文学审美精神。因此,从审美认知和审美感觉看,从宽泛意义上看,尽管美国自然文学也是一种“人学”,但几乎每一个美国自然文学作家都有一方自己熟悉的土地为根基,渗透着的都是“自然荒野意识”。
美国自然文学以自然荒野为价值取向的文学实践,充分证明了自然荒野是诞生新的文学审美精神重要的一翼。毋庸质疑,在西方许多单纯刻画人与社会及其关系的文学中,不乏一些优秀文学作家和作品,如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莎士比亚的《哈姆莱特》、雨果的《巴黎圣母院》、司汤达的《红与黑》、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等。而在美国文学中,也有不同历史时期优秀自然文学作家及其作品,如,约翰·史密斯的《新英格兰记》、威廉·布雷德福的《普利茅斯开发史》、亚历山大·威尔逊的《美洲鸟类学》、托马斯·科尔的《论美国风景的散文》、亨利·大卫·梭罗的《瓦尔登湖》、约翰·巴勒斯的《醒来的森林》、玛丽·奥斯汀的《少雨的土地》、爱德华·艾比的《大漠孤行》、亨利·贝斯顿的《遥远的房屋》、特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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