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干部办公室值班制度
为规范办公室学生干部值班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各值班人员每人每学期初始分数为100分。每次得分由办公室根据值班记录本及老师对工作的满意程度评定,同时办公室记录每人每周得分情况,期终予以总结评定。
第二条 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着装整齐,同时维持教师办公室的干净整洁,协助老师处理相关事务,无故不服从安排者,扣10分。
第三条 每天最后一班值班人员,有义务清理值班室内卫生,关灯关窗锁门,倒掉垃圾。最后一班后办公室脏乱者,扣10分。
第四条 值班人员按照要求做好值班记录工作,记录本应在当次班该完成,无故未完成者,扣5分。
第五条 值班人员没有请假而不来值班者,扣10分;值班人员无故迟到或者早退者,扣5分;值班期间无故外出不在值班室者,扣5分;若因事不能来值班者,需打电话向老师说明原因,同时须找人换班。
第六条 学期末将个人得分情况结合分团委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进行奖惩评定。结果将记录档案,以供评优参考。期末总评不及格(小于60分)者取消学生干部评优资格。
材料学院学生会
分团委办公室
201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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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学生会
分团委办公室
201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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