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各科输血
赣州市中心血站
临床服务部
钟懿
外科输血
一、手术及创伤
一、输血原则
严重的创伤或外科手术引起的急性失血都可能导致患者低血容量休克。早期的有效扩容是改善预后的关键。
:晶体液20~30ml/kg或胶体液10~20ml/kg加温后5分钟内快速输注,根据输液效果决定进一步如何输血。
:晶体液用量至少为失血量的3~4倍,失血量>30%血容量时可以考虑胶体液,晶:胶比通常为3:1或4:1。
:扩容恢复心输出量和组织血流灌注后,如果患者较年轻、心肺功能良好,未必都要输血,有明显贫血症状时可通过输注红细胞纠正组织缺氧。
二、血液成分的选择
:用于需要提高血液携氧能力,血容量基本正常或低血容量已被纠正的患者。低血容量患者可配晶体液或胶体液应用。
(1)血红蛋白>100g/L,可以不输血。
(2)血红蛋白<70g/L,应考虑输血。
(3)血红蛋白在70~100g/L 之间,根据患者的贫血程度、心肺代偿功能、代谢情况及年龄等因素决定。
:用于患者血小板数量减少或功能异常伴有出血倾向或表现。
(1)血小板计数>100×109/L,可以不输。
(2)血小板计数<50×109/L,考虑输注。
(3)血小板计数在(50~100)×109/L之间,应根据是否有自发性出血或伤口渗血决定。
(4)如术中出现不可控制的渗血,确定血小板功能低下,输血小板不受上述限制。
(CRYO):用于凝血因子缺乏的患者。
(1)PT或APTT>,创面弥漫性渗血。
(2)患者急性大出血输入大量库存全血或悬浮红细胞后(出血量或输血量相当于患者自身血容量)。
(3)病史或临床过程表现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凝血功能障碍。
:用于急性大量血液丢失可能出现低血容量休克的患者,或患者存在持续活动性出血,估计失血量超过自身血容量的30%。回输自体全血不受本指征限制,根据患者血容量决定。
三、注意事项
。贫血及血容量不足都会影响机体氧输送,但这两者的生理影响不一样。失血达总血容量30%才会有明显的低血容量表现,年轻体健的患者补充足够液体(晶体液或胶体液)就可以完全纠正其失血造成的血容量不足。全血或血浆不宜用作扩容剂。血容量补足之后,输血目的是提高血液的携氧能力,首选红细胞制剂。晶体液或并用胶体液扩容,结合红细胞输注,也适用于大量输血。
,只要血容量正常,(血红蛋白>60g/L)的贫血不影响组织氧合。急性贫血患者,动脉血氧含量的降低可以被心脏输出血量的增加及氧离曲线右移而代偿;当然,心肺功能不全和代谢率增高的患者应保持血红蛋白浓度>100g/L以保证足够的氧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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