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中国国防
第一章国防概述
重点为第一节国防要素
国防概念:活动
1、防备和抵抗侵略,制止武装颠覆,保护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所进行的军事活动
2、与军事活动有关的政治、经济、外交、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活动
根本职能:保护国家安全利益
主要任务:捍卫国家主权、领土完整、防止外来入侵、颠覆
3、国防与国家的关系
一、国防为阶级斗争产物,随着阶级和国家产生
二、国防为国家和民族提供安全保障和利益服务
4、国防基本要素(重点)
政治要素,灵魂。包括社会政治制度、国家意志、防务政策、国家性质、国防建设指导思想、武装力量建设方针。
经济要素,物质基础。总体设计、实力建设、潜力建设。
科技要素。推动武器设备发展、促进军事结构变化、引发作战样式变革、提高指挥效能。
自然要素。一切与国防有关的自然环境。
军事要素,最具代表性要,主体。武装力量、国防政策、国防预算、国防工业、国防工程、国防科技、国防教育、军事法规。
5、国防职能
保卫国家主权、保卫国家领土完整、保卫国家的统一、维护国家安全、保护国家发展、巩固国家地位等
6、国防基本类型
侵略扩张型、自卫防御型、相互联盟型、自主中立型
7、国防基本特征
一、现代国防存在着多种斗争方式的角逐
二、是国家综合国力的体现
三、走质量建军的道路
四、既是国家行为又是国际行为
五、具有威慑力的作用
第二章、国防法规
重点为第一节国防法规体系
国防法规的制定和完善
1)立法主体: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地方人大)、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地方政府)、民族自治地方国家机关。
2)权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完善宪法中的国防法律条款和基本国防法律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制定和完善国防法律
中央军委制定和完善军事法规,国务院单独或与中央军委联合制定和完善国防行政法规
中央军委总部、各军兵种、各军区制定和完善军事规章,国务院有关部门单独或与中央军委总部联合制定和修善国防行政规章
地方各级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和完善地方性国防法规和规章
3)原则:以宪法为依据、维护国防利益、国防法律从严、协调统一。
2、国防法规体系
纵向:四个层次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横向:十六个门类
国防节本法类、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国防组织法类
兵役法类、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军事管理法类《。。。条令》《。。。条例》
军事刑法类
军事诉讼法类
国防经济法类
国防科技工业法类
国防动员法类
国防教育法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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