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同书
(产业类项目)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合同书
甲方:
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代表人:
住所地:
为了促进******区经济发展,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在*****区投资建设项目一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
2、项目建设地点:*****区规划控制范围内,具体位置以甲方划定的红线范围为准。
3、项目建设内容: 。
4、计划总投资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亿元。
5、项目投资强度: 万元/亩。(投资强度计算公式: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
÷项目用地面积。其中,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厂房、设备和地价款,厂房和设备投资额按照项目建成进入正常生产时的厂房建造成本和设备购置成本计算,地价款按照合同约定成交金额计算。)
第二条:项目建设及管理
1、乙方投资项目占用建设用地面积约亩,出让土地的面积、四至、用地期限、出让价格等以正式签订的《*****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甲方有权根据项目规划和乙方的投资计划以及建设进度分期供地。
2、该项目用地性质为用地,未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乙方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用途,更不得将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
3、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应将项目保证金打入甲方指定的帐户,保证金缴纳数额和账户以**区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关于缴纳用地预申请保证金的函》为准。
乙方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项目用地后,其支付的保证金可充抵乙方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和竞买保证金,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若乙方未取得项目用地,其保证金不计利息全额退还。
4、土地出让合同签订或修建性详细规划批复后3个月内,项目必须实现实质性开工建设(甲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除外),若项目无实质性开工建设,乙方需缴纳金额为土地出让金总额10%的土地闲置费;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无实质性开工建设情况的,缴纳金额为土地出让金总额20%的土地闲置费;连续2年未使用的,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5、乙方投资项目自开工建设之日起年内建成投产,建成投产后年内达产。
本项目计划在年月日前开工,建设周期为个月。
6、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年内履行完成合同中项目建设的任务。其中:
年月至年月达到,完成投资万元;
年月至年月达到,完成投资万元;
年月至年月达到,完成投资万元。
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当年实施亩的开发建设工程,并在年内全面完成。
因甲方原因、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原因、国家政策原因、不可抗力原因等影响工期的,前述工期应当顺延。
7、乙方必须依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开竣工,其地块按照开工进度由甲方分批提供(甲方延期提供的,乙方的开竣工工期应当顺延)。若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开竣工,则甲方有权单方面收回已经供应的土地,并停止剩余土地的供应。
8、进度计划
(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详细的进度计划(包括形象进度和节点进度),并严格按照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进行施工。
(2).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提供为实施工程计划采用的措施及方法的总体说明向甲方备案。在未通知甲方的情况下,进度计划或此类
项目合同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