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登记检验流程图说明
1、样品提供
申请方按“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登记检验委托协议书”报送材料。申请书中所填写的信息及附件应真实。
检验样品由申请办理登记检验的电动车生产企业自愿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检验样品。一次检验样品为同一规格型号整车两辆。所送检样品配套的附件应齐全,包括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充电器等。
2、受理
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负责受理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登记检验业务,接受申请方的申请,并对申请方提供的材料及检验样品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要求者,申请方到省质检院业务发展部填写“委托检验协议书”相关内容,并办理相关手续。经审核不符合要求者,退回申请方。
3、样品检验
省质检院业务拓展部将受理完成的检验样品以及相关材料移交检验部门,检验部门按照“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登记检验工作规范”进行样品检验,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验工作,出具检验报告。
4、检验报告的发送
省质检院按规定出具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登记检验的委托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由省质检院直接发送给申请方。
5、名单汇总
经检验符合要求的电动自行车,由省质检院汇总,填报《符合<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登记检验工作规范>企业产品名单》(以下简称名单)(见附件二),以15天或累计20个型号规格为周期上报一批。
6、名单上报、备案
省质检院上报名单至省公安厅,并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办理登记检验企业需提供的材料:
(复印件,加盖企业红章)
(复印件,加盖红章)
(复印件,加盖红章)
《申请企业基本情况》
《申报产品情况汇总》(一次申报多个型号时)
《申报产品参数表》
安徽电动车上牌流程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