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考勤办法
(本办法自2005年12月1日开始实施)
为了适应商会工作发展的需要,维护良好的办公秩序,加强劳动纪律,明确请假制度,制定本考勤办法。
一、工作时间
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6:30 每周公休日2天
法定节假日:
(1) 元旦,放假1日;
(2) 春节,放假3日;
(3) 国际劳动节,放假3日;
(4) 国庆节,放假3日;
二、考勤办法
职工每天上班及下班均需打卡,确因公事外出者需填写《因公外出单》,请假需填写《商会职工休假、病假、事假申请表》。每月由人事会员部在网上公布打卡情况。
考勤由各部门主任负责。每月5日前,各部门将上月本部门考勤情况附相应《因公外出单》、《商会职工休假、病假、事假申请表》交到人事会员部,同打卡记录共同作为发放工资、奖金、福利的依据。
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职工的考勤严格把关,按考勤表的要求认真填写,对不负责任造成考勤结果有误和弄虚作假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
三、全勤和缺勤的处理:
、出差、出国、参加广交会视为全勤,发放全勤奖金。
2、病、事假每月累计超过三天者,不发当月全勤奖;病、事假超出部分按照缺勤比例扣各类奖金(岗位津贴、月奖金);病、事假当年累计十五天(含十五天)以上者,超出部分按照缺勤比例扣年终奖金;
3、病、事假按未出勤天数扣餐补费和交通费;
、参加广交会、休探亲假、婚丧假,党校学习和由商会统一结算食宿费的会议,不发餐补费。
四、下列情况经领导批准,可不做事假处理,但须记入考勤记录
1、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天工作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者,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天工作时间内的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但是不能隔天累计使用。
2、女职工经医生同意进行产前定期检查或晚婚夫妇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假期及检查所需的时间;
3、凭学校、托儿所、幼儿园的证明或通知参加其召开的家长会;
4、搬家,维修房屋者,视情况给假1—3天;
5、经会领导和人事部门批准,干部职工需占用工作时间参加的业务培训学习;
6、工伤的医治时间;
7、出国回来后第二天的调休。
五、迟到、早退
1、晚于规定时间上班者为迟到;早于规定时间下班者为早退(班车晚到按照迟到处理)。
2、迟到、早退1个小时以内,当月累计三次者,扣当月全勤奖,从第四次每次增扣50元当月月奖金。
六、旷工
1、迟到、早退1个小时以上的没有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不上班者为旷工。
2、不服从工作分配或组织调动,逾期不报到者,按旷工对待。
3、无论事假或病假,假期已满不能上班者,应办理续假手续。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上班者,视为旷工。
4、旷工一天者,扣发当月全部奖金;累计或连续旷工二天者,扣发两个月全部奖金;累计或连续旷工超过二天者,以此类推,并给予通报批评;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除扣发相应工资、福利、奖金外,应予以辞退。
七、 病假
1、干部职工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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