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信用评级信息保密制度.doc


文档分类: | 页数:约11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11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11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信用评级信息保密制度
2011年6月16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信用评级业务信息的保密工作,维护投资者、评级对象和公司的合法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保密信息和密级
第三条保密信息是指公司在开展信用评级业务活动中所获得的评级对象(发行人)的商业秘密、协定的非公开信息、公司尚未对外公布的信用级别及其他评级信息。
第四条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书面文件、电子文档、磁盘、CD、电子信息数据或其它任何形式的物品承载的保密内容。
第五条保密信息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个密级。
第六条绝密信息包括征求意见稿、未正式对外披露的评级报告、协定不对外公布与评级有关的其它核心信息。
第七条机密信息包括评审评级委托方或评级对象(发行人)提供的全套原始资料和特别要求保密的文件、评级过程中形成的数据资料,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报备的材料。
第八条秘密信息包括尽职调查记录与数据资料、工作底稿和质量检查文件、购进的不宜公开的参考资料、项目开发建议书、工作方案、通知书和联系函等。
第九条公司可以应评级对象(发行人)的要求进行保密评级,该保密评级不得公开、公布。公司对该项评级不予披露,不向公众披露任何与此有关的信用等级的变化。此保密评级不得用于任何债项发行。
第十条评级结果发布之前,评级对象(发行人)请求评级的事实本身属保密信息。评级对象(发行人)有权选择是否接受评级结果。评级对象(发行人)不接受最初评级结果的情况下,未经其书面认可,公司不披露评级结果。但评级对象(发行人)接受的评级结果发布之后,公司披露对其有关评级的变动情况,无需征得认可。
第三章保密管理
第十一条全体员工均需签订保密协议,并在保密协议有效期限内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第十二条评级报告撰写过程保密
1、分析师对在评级过程中获取的评级对象所有评级资料应当在公司工作场所使用,防止其他非项目相关人员获知,下班后应将评级资料锁入柜中;
2、分析师计算机中的保密信息必须设置口令,所有存在于评级管理系统中的信息,不得导出系统;
3、分析师要外发邮件的评级相关信息应从公司的电子邮箱中邮发,不得采用其他方式传送。
第十三条评审保密
1、评级秘书在召开评审会时应将评审流程材料亲自交给评审委员;
2、外聘评审专家参加评审会议时,会前评级秘书须请专家
签署《保密承诺函》(见附件),并将此作为评审文件一并存档;
3、评审委员、分析师和其他与会者不得向评级对象透露相关评审细节;
4、评审委员会主任应当阻止与评审会无关的人员参加和旁听评审会。
3
第十四条文印保密
1、文印人员按照规定流程进行打印、复印和扫描,文印文件须严格进行登记;
2、文印人员对文印的多余或作废保密文件,要即时进行销毁,不得留存或以废纸利用形式流出文印室,用于打印和扫描后的电子文件发送相关部门后应于当日进行物理性删除;
3、文印人员应及时收发传真,避免保密文件未经批准传出,收到传真后要及时交给收件人。
第十五条纸质文件收发保密
1、前台人员收发所有纸质评级文件和资料,邮寄、接收和送交邮件须严格进行登记;
2、邮寄前应明确双方的联系信息,使用公司专用信袋。前台人员应按照时限要求选择合适的邮寄方式,并保证能够对邮寄过程进行监控;
3、前台人员在收到邮件后应及时将其送交收件人,如收件人不在可向其部门负责人移交代收,收件部门、收件人有误或不详时,应及时向综合管理部主管领导请示。
第十六条评级信息系统保密
信息技术部人员随时对导出系统的评级信息进行监测,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应立即查实,防止内容外泄。
第十七条存档保密
1、分析师在出具正式评级报告前应将其获取的评级信息按规定分类存档,对于存档密级应当注明,档案室人员应当将绝密和机密信息单独订卷;
2、评级秘书出具正式评级报告后将相关信息按规定分类存档,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分别存档;
3、数据中心接收及保管所有电子文档,档案室接收及保管所有纸质文档。
第十八条评级人员借阅存档评级信息时,数据中心和档案室管理人员要经有密级审批权限的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
1、评级人员借阅本人参与评级项目的保密信息须经部门负
责人批准;
2、借阅其他相关项目的保密信息须经评级总监或副总监批准,不得借阅非本人参与项目的机密、绝密信息;
3、非评级业务部门需要借阅保密的评级业务资料,须经主管评级业务副总裁批准;
4、借阅保密信息资料需在严格限定归档时间后在公司工作场所合理使用;
5、电子版评级信息的借阅未经批准不得下载,所有被借阅
的评级信息均不得打印、复制、扫描、传真和电邮。
第十九条公司员工不得探听与自身工作权限无关的评级信息,不得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保密信息,不得将保密信息

信用评级信息保密制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11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771635255
  • 文件大小137 KB
  • 时间2018-03-23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