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典当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总则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监督,保护公司资产安全和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内部审计是企业实施内部经济监督,依法检查会计账目,及其相关资产及企业的经营状况,监督财务之收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的活动。公司及控股参股公司依法实行内部审计制度以加强内部审计制度和监督,遵守国家财经法规,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促进发送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的职责,经股东会批准后实施。内部审计人员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本公司的规章制度,对本公司及所属控股,参股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独立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四条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作为公司审计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指导、监督公司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审计负责人向股东会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
第五条审计部负责人由股东会任免。审计部负责人没有违约违纪违规行为或者不符合任职条件的行为,不得随意撤换。
第六条公司审计部应根据内审工作需要配备合理的、稳定的人员结构,配备符合内审工作要求的专业人员。
第七条审计人员应当依照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审计人员与办理审计事项或被审单位(部门)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章审计职责
第八条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审计规范、审计程序及本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对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参股公司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高管人员离任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第九条督促建立健全完整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杜绝各种隐患,确保本公司及本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参股公司的资产完整与安全。
第十条审计工作以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并对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审计部负责
本公司范围内的审计规章制度的制定;
对本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参股公司的下列事项进行内部审计监督;1、与财产收支有关的一切经济活动和经济效率;2、资金、财产的安全、完整和管理情况;3、会计报表、会计资料、会计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正确性、合法性;4、对长期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建工程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
公司内设机构及所属公司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完成其他专项审计工作。
第十二条审计人员应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在被审公司(部门)提供的资料真实齐全的情况下,应客观反映发现的问题。如情况失实,应负审计责任。审计人员因被审公司(部门)未如实提供全部审计所需资料而导致无法做出正确判断时,应及时汇报股东会,审计人员不负相应的审计责任。
第四章审计权限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机构有权检查被审公司审计区间所有有关经营管理的账务,资料,包括:
记账簿、凭证、报表;
全部业务合同、协议、契约;
全部开户银行的银行账单;
各项资产证明、投资证明、投资的股权证明;
要求对方提供各项债权的确认函;
与客户往来的重要文件;
重要经营投资决策过程记录;
其他相关的资料
必要时可审计区间向前追溯或向后推迟,被审公司(部门)不得拒绝。被审公司(部门)有意隐匿、毁弃、篡改会计资料以及重要文件的,一经发现,审计部应该及时向股东汇报,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置。
第十四条审计部
典当内部审计制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