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明执法,2017年3月份,根据省、市纪委统一部署,在全省、全市范围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武汉市政府法制办牵头负责开展了全市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我区迅速行动,通过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提高等三阶段的工作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相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整体工作情况
根据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以及鄂纪文11号文件的通知要求,江夏区纪委于2017年3月28日向区委常委会汇报并通过了5+1整体治理工作及区级方案。3月30日,武汉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印发了我市的具体实施方案,我区收到该方案后迅速制发了《江夏区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常务副区长为组长,由区政府法制办牵头,江夏公安分局等13个执法部门组成的区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专班,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指导专项治理工作。整体而言,我区在推进该项工作中领导是重视的、态度是积极的、工作是务实的、成效是具体的。
二、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针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五不突出问题以及转段工作通知要求中,我区通过自查自纠共发现问题共1207件,涉案资金6万余元。其中,区公安分局109件,区行政审批局63件,区城管委444件,区卫计委49件,区农委15件,区市场监管局195件,区建设局103件,区国土局23件,区林业和园林局5件,区人社局34件,区安质监局159件,区发改委8件,经整理后上报区纪委6件。并具体开展了以下工作:
1.迅速成立工作群。为有效传达上级文件及通知要求,不折不扣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工作,及时传导工作压力压实工作任务,我区及时组建了工作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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