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临淄区第十三届
中小学生“百灵”艺术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属学校、镇(街道)中心校、民办学校: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讴歌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实践,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升全区艺术教育工作水平, 推动学校艺术教学和课外艺术教育活动的开展,展示我区中小学生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学校艺术教育成果,经区教育局党委研究,定于3月至5月举行临淄区第十三届“百灵”艺术节,现将《临淄区第十三届中小学生“百灵”艺术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届艺术节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预赛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艺术节在提升学生艺术素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推动素质教育深入实施等方面的作用,要成立学校艺术节领导工作小组,加强领导和指导力度,确保活动效果和质量。要制定学校艺术节实施方案,保证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要通过层层选拔,推荐优秀节目和选手参加全区“百灵”艺术节比赛。优秀节目及优秀选手将推荐参加淄博市第十三届“百灵”艺术节比赛。
2、艺术节要面向全体学生。各单位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人人享有艺术教育”的要求,坚持有利于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有利于展示优秀艺术,有利于促进艺术交流的宗旨,努力营造浓厚
的校园艺术氛围,让每一名学生积极参与艺术节,并在艺术的浸润中提升素养,学会做人、学会生活、学会学习。引导学生承办艺术节全部或部分项目,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生承办的项目,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保证艺术节达到预期目的。
3、采取措施,保证活动安全。在整个艺术节活动中,各单位要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建立安全目标责任制,采取措施,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安全。
4、强化时间概念。为维护比赛秩序,各单位要有严格的时间观念,凡不按规定时间报名、不按时参加抽签或不按时参加比赛的,视为自动弃权。
5、各区属学校、镇(街道)中心校、民办学校,请将本校校园艺术节的实施方案及总结及时报区教育局普教科。
附件:临淄区第十三届中小学生“百灵”艺术节实施方案
临淄区教育局
2011年3月2日
临淄区第十三届中小学生“百灵”艺术节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贯彻全国、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省、市、区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中提出的“加强美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增强学生的美感体验,培养学生审美能力”的指示精神和教育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中提出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定期举办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要求,坚持育人为本,以学校为基础,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通过举办中小学生艺术节,促进学校课内外艺术活动的开展,提高广大中小学生艺术修养,发挥以美益智、以美辅德的作用,培养学生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促进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展示我区中小学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为构建和谐教育做出应有贡献。
二、活动主题
“庆祝建党九十周年歌颂祖国歌颂党”
三、艺术节比赛项目
1、中小学生声乐比赛
2、中小学生器乐比赛
3、中小学生舞蹈比赛
4、中小学生绘画比赛
5、中小学生书法比赛
6、中小学生摄影比赛
7、中小学生戏曲比赛
8、中小学生校园剧(课本剧)比赛
9、中小学生健美操比赛
10、中小学生艺术新星评选
四、各项目比赛时间、地点
4月9日上午8:00 临淄中学
项目:中小学书法、绘画、摄影
4月23、24日上午8:00 临淄二中
项目:小学组声乐、器乐、戏曲比赛
初中组声乐、器乐、戏曲比赛
高中组全部比赛项目
4月30日上午8:00 临淄二中
小学组、初中组健美操比赛
5月7、8日上午8:00 实验中学
项目:初中组舞蹈、校园剧
小学组舞蹈、校园剧
中小学艺术新星评选
特教组全部比赛项目
五、艺术节活动具体要求
各项目比赛均设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特教组,学生资格以报名时就读学校、年级为准,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可报名参加高中组比赛。
本届艺术展演活动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
(一)艺术表演类
(1)声乐节目
大合唱:庆祝建党90周年歌咏比赛合唱队人数80-10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合唱指挥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演唱曲目一首,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人数不超过15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独唱:可有伴奏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2)器乐节目
小合奏:人数不超过20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独奏:可有伴奏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舞蹈节目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独舞: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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