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投资环境建立工作意见/政府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了解我区投资环境建设情况,营造“安商、亲商、富商”的良好氛围,加快推进“六区”建设,根据《市区投资环境评议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快“六区”建设、推动率先发展目标,以建设服务优、效率高、无障碍的发展环境为目的,以解决影响和制约招商引资及项目建设深入发展的问题为重点,以投资者和群众满意为标准,客观公正评价我区经济发展的总体环境和投资环境,为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实施
根据《市区投资环境评议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成立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李西强任组长、区监察局、招商局、统计局、区政府纠风办为成员的投资环境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议活动的组织领导。在区政府纠风办设立投资环境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区20**年投资环境评议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积极参与、协助配合做好全区年度评议工作。
三、评议对象
根据区政府《关于下达20**年招商引资和投资环境保障任务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实际情况,20**年投资环境评议对象为:区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局、农业局、畜牧局、水利局
、林业局、商务局、科技局、公安分局、国土资源分局、环保分局、地税分局、国税局、工商分局、质监分局、安监局、物价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技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大队、市东供电分局、自来水公司、中燃分公司、中国电信分公司、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广电网络分公司、中国银行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支行、区信用联社等36个部门和单位。
四、评议内容
1、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方面。是否宣传、落实了区委、区政府制订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是否将依法管理的经济社会发展信息和与投资事项有关的政务信息向社会公开;是否在本部门、本辖区内经常性宣传投资环境的重要性;在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中,是否发生漫天要价、强揽工程等现象;辖区内发生堵门堵路、断水断电、阻止项目进地等恶性事件时,是否做到了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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