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葡萄酒产地
在美国及国际上对纳帕谷的认知却是美国的16号葡萄酒产区,即美国联邦政府给它的代号:AVA-16AREA(16区)。
AVA是美国葡萄酒产地(American Viticultural Areas)制度的简称。AVA是1983年起由美国酒类、烟草和武器管理局(BATF)开始实施的。作为规范葡萄酒产地的法律,AVA制度与法国的“原产地名称管制”(Appellation d’Origine Contr-lée,AOC)制度相似,但它主要对被命名地域的地理位置和范围进行定义,不象法国的AOC制度,在定义地域范围外,还涉及葡萄品种、种植、酿造等具体要求。AVA制度对葡萄品种、种植、产量和酿造方式没有限制,这是它与法国AOC制度最根本的区别。但它与法国的AOC制度一样,都起到了保护产地葡萄酒销售的作用。
目前BATF在全美共确定了145个AVA,其数量还在不断地增加。以占美国葡萄酒产量90%以上的加州为例,加州被划分成103个独立的美国葡萄种植产区(AVA)。
这些受到联邦管辖的地理区域的作用是告诉消费者酿造某款葡萄酒所用葡萄的产地。加州总共有3个大的AVA辖区,即NORTH COAST AVA(北海岸)、CENTRAL COAST AVA(中海岸)、CENTRAL VALLEY AVA(中央山谷)等。另外还有3个小的AVA辖区,即SOUTH COAST AVA(南海岸)、NORTHERN CALIFORNIA(北加州)以及SIERRA FOOTHILLS(赛乐山脉)。
每个大AVA辖区下面又有众多的小辖区。北海岸大AVA区就包含了AVA的1号到45号,其中就有纳帕谷、索诺马等著名产区;中海岸大AVA区则包含了67号到94号地区,著名的利弗莫尔谷(LIVERMORE VALLEY)是第67号AVA;中央山谷AVA辖区包含了51号到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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