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防震减灾工作指导意见/工作指导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经市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防震减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依靠科技和全社会力量,不断提高防震减灾综合能力,最大限度减少地震灾害。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面推进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提供可靠保障。
(二)目标任务。到20**年,地震监测能力达到1.5级;全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城乡抗震设防能力明显增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网络基本形成,社会公众应对地震能力明显增强;全市防震减灾能力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二、全面做好防震减灾各项工作
(一)加强地震监测预报体系建设,提升监测能力
1.抓好地震监测台网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加快我市烈度速报台、深井台、GNSS“三台合一”台网项目建设,地震台网维护管理资金和运行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涉及对地震观测造成影响的城乡各类工程建设,要事先征求地震部门意见。责任单位:地震局,配合单位:
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建设局等)
2.加强地震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网和镇(街道)防震减灾助理员“三网一员”工作体系。各镇(街道)要明确1名防震减灾助理员,各村(社区)要确定1名地震灾情速报员(宣传员)。因地制宜开展地下水、动植物、气象气候等地震宏观异常观测,认真做好地震宏观异常的收集、跟踪核实和上报工作。研究制定支持群测群防工作的政策措施,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责任单位:
地震局、各镇街,配合单位:
财政局、国土局、农业局、气象局、水务局等)
3.落实震情跟踪与会商制度。完善地震信息收集、传递和管理制度,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加强与上级地震主管部门的联系和分析会商;严格依法执行地震预报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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