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年工作办法/指导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办字〔〕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深入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年行动,建立从田间到餐桌、从生产到消费全过程、全方位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食品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部门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治理,消除重大食品安全隐患,遏制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及时排查和治理各类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有效规范,全年不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长效监管机制初步形成,食品安全形势明显好转。市、县(市、区)、乡(镇)三级建立全覆盖、无缝隙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一个重点食品质量检验中心,两个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站,全市县级以上城区内全面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和
严格的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召回、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确保全市城乡居民食品消费安全。
三、工作任务
(一)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整治
1、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全面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甲胺磷等种高毒有机磷农药,指导农民严格按照农药使用安全间隔组织生产,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加强养殖业投入品监管,建立健全投入品登记、监管责任人和质量承诺制度。对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严肃查处非法添加“瘦肉精”、莱克多巴胺、孔雀石绿、冬眠灵、氯霉素、三聚氰胺、硝基呋喃、喹噁啉类、硝基咪唑、喹诺酮、磺胺类、抗生素药物等违禁品的违法行为。蔬菜农药残留、生猪瘦肉精残留、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和饲料产品监测合格率平均提高个百分点。全市无公害农产品认定产地建立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个认证农产品(个),抽检合格率达到以上。全市奶牛养殖以上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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