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考核实施措施/措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为目的,采取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客观、公正地评价机关职工工作实绩,以“三个代表”为指导,以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为中心,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保证各项工作目标的圆满实现。
二、考核范围
机关在职职工。
三、考核内容
对工作人员的考评,主要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1、“德”着重考核政治理论学习、组织纪律观念、团结协作、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2、“能”着重考核组织能力、业务能力、政策水平等;
3、“勤”着重考核事业心、责任感、办事效率、出勤等;
4、“绩”着重考核完成工作任务情况。
四、考核办法
年度考评实行百分制量化计分,其中量化考评占70分,民主测评占30分。
量化考核
科室年度目标考核总分的70%为本科室职工量化考核的基础分,根据以下考核内容在基础分上实行顺加倒扣为职工量化考评的总分。
1、出勤考核:不按时上班,迟到早退一次扣0.2分,矿工一天扣3分。全年累计5次迟到早退视为一天旷工扣3分。事假超过公休假的每天扣0.2分。
2、学习考核:职工每年学一部理论著作,读一部业务书籍,作一本读书笔记,写一篇调研文章,接受一次学习检测。凡缺少一项者扣2分,学习检测不合格者扣3分。每年举行一次调研文章评比,凡优秀者加1分。
3、本职工作:
凡渎职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影响或重大损失的实行年度考评一票否决;凡岗位职能工作因主观原因没有完成的每项扣8分,完成得不好的每项扣2分。凡获得国家部、委、办和重庆市委、市府表彰的每项加5分;获得市级部门及县委、县府表彰的每项加3分;获得县级部门及教育局表彰的每项加1分。
4、中心工作:
机关职工所联系乡镇的“两基”年度工作任务非特殊原因没有完成的扣3分,所联系学校“两基”任务没有完成的扣2分。职工蹲点的学校教学质量严重滑坡的扣2分。教研室、电教站、基教科、成职科、体卫科、督导室、两基办职工到学校时间原则上全年不少于三分之一的工作日,其余科室职工到学校时间原则上全年不少于六分之一的工作日,否则视其情节予以扣分。凡没有完成局领导和科室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每项扣2分;局领导和科室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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