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美术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办法
为大力推进人才强校工作,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来校任教,切实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成员有学院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学术委员会正副主任、组织人事处处长、教务处处长、科研处处长。组织人事处为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常设办事机构。
二、基本原则
。要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抓好人才为本、人才强校的工作。
。要根据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定好规划,明确岗位,积极引进人才。
,一靠事业,二靠感情,三靠待遇,要用事业的成就凝聚人才,用创业的环境吸引人才,用深厚的感情关心人才,用优质的服务团结人才,努力营造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环境。
三、基本条件
,在国内外学术界有较大影响,取得显著成绩的学科带头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学有成就的博士以及确有专长与创新能力的拔尖人才。
“德才兼备、重在实绩”的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
。教授年龄在50周岁以下(博士生导师可不受此限制);副教授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年龄在40周岁左右;海外留学人员在40周岁以下;确有专长与创新力的拔尖人才(特殊人才),可以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
四、相应待遇
、医疗、保险等待遇,能列入“千、百、十”培养计划的,享受相应津贴。
⑴对具有教授任职资格的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发给住房补贴40万元和科研启动费15万元。
⑵对博士生导师或紧缺学科、新兴学科的教授发给住房补贴20万元和科研启动费10万元。
⑶对具有博士学位或紧缺学科、新兴学科的副教授任职资格的学术骨干发给住房补贴6万元和科研启动费5万元。
⑷特殊人才的相应经费则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对其学术水平、学术成就进行审议后,提出经费补贴的档次,送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论证,报学院党委会决定。
⑸科研启动费应与学科专业的科研课题项目挂钩,按学院科研课题的管理办法下拨、管理和使用经费。
对符合引进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学院可协助租房解决短期过渡住房问题。
凡经批准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配偶有工作的,学院协助安排工作;配偶无工作的可办理户口随迁入广州市;符合户口随迁的子女可办理户口迁入广州市。
五、相关规定
,需与学院签订聘用协议书,并承诺到学院后服务期限不得低于5年,可享受本办法第三款相关待遇。引进人才服务期未满,本人要求或自行终止协议,须全额退回所领取的住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并支付违约金壹万元。
,需与用人部门签订工作目标责任协议书,执行协议。如引进人才不能胜任工作执行协议,经学院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审核,报学院批准
广州美术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办法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