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东莞市积分制入户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积分制入户工作的有关部署,根据《东莞市积分制入户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东莞市积分制入户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市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和推进城镇化的要求,通过开展积分制入户工作,优化我市现有人才结构,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广大新莞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统筹,部门分工协作;坚持属地负责,各镇街具体实施;坚持特事特办,实施集中办公;坚持便民利民,简化流程手续;坚持公开透明,确保全程监督。
三、目标任务
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助,主动作为,必须于2010年12月底完成省下达的入户指标(见附件1:《2010年东莞市各镇街(管委会)积分制入户指标》)。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东莞市积分制入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市积分制入户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黄双福同志任组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冷晓明同志,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崔建同志,市政府副市长李小梅同志、副市长成洪波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监察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局、市教育局、市社会保障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房管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和团市委等部门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各镇街积分制入户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办公室正、副主任由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正、副职领导担任。各镇街(管委会)要相应成立积分制入户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各镇街(管委会)积分制入户工作的开展。
(二)成立东莞市积分制入户工作督导小组,指导、监督和检查积分制入户工作。督导小组人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熟悉业务的副科级以上干部组成,督导小组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督导,具体组织及工作安排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宣传阶段(9月中旬至10月10日)。
1、动员部署。市政府召开东莞市积分制入户工作会议,动员部署2010年积分制入户工作。会后,各镇街(管委会)要迅速组织召开本镇街
(管委会)动员部署大会,全面贯彻落实市积分制入户工作会议精神,并做好有关准备工作:一是尽快制定本镇街(管委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二是于2010年10月10日前完成受理窗口、集中办公地点设置及确保各部门抽调人员和设备全部到位。三是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学习《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等文件和相关业务知识,确保所有工作人员熟悉工作流程和积分制管理系统操作。各有关部门要仔细研究本部门审核评分的项目内容,明确评分标准,规范资料提交和审核评分的操作指引,确保统一标准审核评分。
2、广泛宣传。市、镇两级要围绕积分制入户工作的意义、《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的重点和特点、各环节的标准和要求,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电台、报刊、宣传牌、宣传单张、网络以及手机短信等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使广大新莞人深刻感受到市委、市政府的关爱,深入了解积分制入户的程序和标准,努力营造政府重视、社会关心、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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