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普法教育培训班的一点建议
今年是“四五”普法教育实施的第三年,各单位按照“四五”普法提出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要求,正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扎实实推向深入。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职能部门和单位针对不同的对象,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各类人员的法制教育培训工作。抓好普法队伍的建设,搞好骨干培训是普法教育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而举办各类普法骨干培训班(小教员)是培训造就一批合格的法制宣传员队伍,为搞好普法教育创造一个良好的条件。所以,各单位的领导都非常重视这项工作,选派了一批热心普法工作,接受过普法教育,懂得一定的法律知识;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和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承担本单位普法授课任务的同志参加普法主管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举办的普法培训。这些同志肩负着本单位的普法重任,学习积极性很高。他们非常珍惜学习的机会,希望能多学点东西,以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完成领导交办的普法工作任务。但由于他们在本单位从事的工作不同,其中:有主管政治思想工作的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中层以上经管人员、有经过多次普法教育的老骨干、有党政工人员、保卫科干部、企事业法律工作者、工人等;其次在他们之中文化素质参差不齐,接受知识的能力也不一样。再则普法培训班的学习时间一般都安排在几天,他们要在短时间内将几部法律法规学深学透的确有一定的难度。骨干是普法教育的核心,是一个单位普法教育的人才资源,如何使参训学员在短时间内能掌握一定的知识,这就需要主办者精心的组织和合理的安排。首先,作为主办者既普法教育的主管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应结合实际,有的放矢地确定学习内容。根据“四
五”普法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要求,紧密联系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有重点地组织学习一些与当前经济工作和社会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其次是聘请优秀的授课教师,教师是应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授课经验的同志担任。目前,各单位聘请的教师有大学教授、社科院的法学专家;有普法讲师团的成员(成员有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法制局以及行政执法部门的领导和业务骨干);还有众多的法律志愿者。第三是教师的经验和水平。教师作用是至关重要的,这是因为培训班学员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接受能力存在着差异,在学习中,常听参训的学员反映对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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