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粮农直补金分配意见/工作安排意见
根据财建58号文及农综明传41号文通知精神,因成品油价格调整及化肥、农药、农膜提价等因素,财政部从粮食风险基金中,安排我省种粮农民综合直接补贴款,全省平均基本补贴标准为每亩5元。省下达补贴我县粮食播种面积为34.3万亩,金额171.5万元。为做好兑付工作,特提出以下初步意见:
一、补贴依据和标准
补贴面积依据是以省财建通知下拨我县补贴面积与县年初下达种粮面积比率乘县下达各乡镇计划面积,做为乡镇实际补贴面积,即全县总补贴面积34.3万亩,然后乡镇分解到村、户,每亩补贴标准5元。
二、兑付时间要求
要求各乡镇务必在今年六月底前将粮食直补资金兑付到种粮农民手中。
三、资金兑付办法
根据财建文要求,资金实行一次发放直补粮农,即县财政通过县农信社一次性将资金放发到种粮农户,期间不再随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变动而变动,建立种粮农民补贴“一折通”制度,使补贴资金直接进折入户,直补粮农,不增加中间环节。因此各乡镇必须依据县核拨补贴面积数,由乡镇分解下达到各村再分解补贴到种粮农户,并做好有关手续报送。一是填好农民种粮综合直接补贴领取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村存档,一份乡存档,一份报信用社办理领款卡;二是以乡(镇)为单位填好乡镇种粮户粮食综合补贴汇总表,一式三份,一份
乡镇存档,报县财政局、农业局各一份,并于6月28日前上报县财政局、农业局。
四、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测算与核定工作。本次直补资金是中央惠农政策的重要体现,也是中央重视和扶持粮食生产的重要体现,涉及千家万户,工作难度较大,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由乡镇财政所、农技站、村负责对农民承包土地情况、种粮情况进行认真核实、认定,把补贴资金直接核算到户(取款时应提供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并以村为单位将种粮补贴的面积、标准、金额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补贴工作实行乡镇长负责制,在乡镇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财政、农业、农村信用社等部门要通力配合,抽调精干力量,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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