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营助残活动落实意见
各(村)居、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双拥办、市残联、市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开展“军营助残,牵手同行”活动实施意见(试行)》,和《县关于开展“军营助残,牵手同行”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贯彻落实“军营助残,牵手同行”实施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双拥办、市残联、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开展“军营助残,牵手同行”活动实施意见(试行)》和《贯彻落实“军营助残,牵手同行”实施意见》,动员发动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扎实开展“军营助残,牵手同行”活动,实现“和关爱牵手,与健康同行;和微笑牵手,与快乐同行;和祝福牵手,与幸福同行;和希望牵手,与和谐同行”的“四牵手、四同行”奋斗目标,进一步倡导和引领社会各界更加关注、关爱、关心残疾人,为促进全面建设,开创双拥工作新局面,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贡献力量。
二、主要任务
着眼于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需求,按照“因地制
宜、因人而异、量力而行、形式多样”的原则,坚持以精神抚慰为主,以物质帮扶为辅,努力改善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重点开展“四大行动”:
(一)脱贫解困行动。与残疾人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了解掌握残疾人基本情况和基本需求,坚持“扶贫”与“扶志”相结合、物质支持与精神鼓励相结合,为无就业能力的贫困残疾人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为有创业能力的残疾人提供一定的技术、项目、营销等支撑;为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家庭的子女就学提供相应的帮助;为缺乏劳动力的农村残疾人家庭,尤其在农忙季节给予一定的人力支援。
(二)康复服务行动。结合镇卫生院开展康复服务活动,组织医护人员向残疾人赠送康复手册、普及康复知识、提供康复技术指导,协助残联为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为残疾人实现家庭康复创造条件。
(三)文化助残行动。组织官兵向社区及残疾人家庭捐赠适合于残疾人阅读的图书杂志,定期在残疾人相对集中的学校、企业、敬老院、社区开展联欢活动,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向乡镇、社区捐赠电脑、电视以及公共体育设施,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
(四)阳光共享活动。鼓励基干民兵与残疾人交朋友,通过电话、网络、信件及交流谈心,激励残疾人自强不息,让广大残疾人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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