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办公室文件
京朝办发〔2010〕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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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办公室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朝阳区城市街面环境秩序
“百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工委、地区工委(乡党委),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委、区政府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公司:
经区领导同意,现将《朝阳区城市街面环境秩序“百日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办公室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9月30日
朝阳区城市街面环境秩序“百日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城市街面环境秩序“百日整治行动”工作部署,积极响应市民群众呼声,净化全区街面环境秩序,确保全区安全稳定和谐,确保街面环境实现长远好转,为加快“新四区”建设提供有力的环境保障,区委、区政府决定,从2010年9月10日至12月31日,在全区重点地区开展街面环境秩序“百日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目标和推进“新四区”发展战略的要求,以改善环境、为民服务、构建和谐、提升城市品质为宗旨,通过宣传教育引导、政策和措施疏导、专项清理整治,着力解决影响街面环境秩序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净化全区街面环境,确保维护城市秩序与维护社会稳定、整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严防各种秩序类问题转化为影响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实现“减乱象、净环境、保稳定”。
二、工作重点和目标
(一)工作重点
1. 五类重点地区。政治敏感地区,包括区域内党政军机关、使馆区、首长驻地、长安街延长线及
其周边;人流密集重点地区,包括主要交通枢纽、主要大街、公交场站、繁华商业区和违法行为聚集乱点;重点旅游景区景点,包括奥林匹克公园、朝阳公园、北京欢乐谷等游客集中的景区景点;全区大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地区;市、区、街乡三级挂账重点整治地区。
2. 五类违法行为。无照游商街面扰序行为,无照摊群和机动车、马车售货;未经准许、占道经营的夜市大排档、露天烧烤违法行为;非法散发、张贴小广告;销售盗版光盘和非法出版物;制贩假文凭、假证件、假公章。
(二)工作目标
1. 五类重点地区环境秩序明显改观。首长驻地、使馆区、长安街延长线等政治敏感区周边杜绝各类违法行为,主要交通枢纽、主要大街、公交场站、繁华商业区、校园周边、旅游景区景点等地区环境井然有序,不出现秩序类问题聚集和严重扰序现象,挂账重点整治地区全部销帐。
2. 实现“一降一升”。通过市政府非紧急救助热线、城管热线、政风行风投诉中心等渠道监测,五类重点地区和五类违法行为的群众举报量与整治前环比下降70%,治理效果群众回访满意率提升至75%以上。
3. 不出现群众反应强烈、领导关注、媒体聚焦的负面事件
,不出现针对环境秩序问题的集体访和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因环境秩序问题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4. 按照“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要求,坚持疏堵结合,研究和推广环境秩序问题疏导性政策和措施,更新管理理念,转变管理方式,建立和完善便民利民措施,解决一批切合群众需求的实际问题,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组织机构和任务分工
(一)组织机构
成立朝阳区“百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指挥调度、统筹协调全区“百日整治行动”工作。区委常委、区委统战部部长、区委政法委书记佟克克同志牵头总负责,区委常委、公安朝阳分局局长陶晶同志,副区长赵全保、张立新同志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社会办、区农委、区教委、区商务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市政市容委、区文化委、区综治办、区法制办、区民宗办、区人防办、区监察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旅游局、区绿化局、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区城管监察大队、区城管监督中心、公安朝阳分局、区法院、工商朝阳分局、市药监局朝阳分局、朝阳交通支队、市交通执法五大队、奥林匹克公园管委会
及各街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监察大队,由公安朝阳分局副局长崔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区城管监察大队大队长吴熙盛同志、朝阳治安支队支队长卜军同志、政委于璐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七个专项工作组。
1. 综合组。主要负责全区整治情况的汇总上报工作。成员单位由公安朝阳分局、区城管监察大队、区社会办、区农委等部门组成。
2. 清理整治组。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街乡,针对五类重点地区存在的五类违法行为、全区楼房群租房和地下空间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对市、区级挂账重点地区进行检查督导和现场执法。成员单位由公安朝阳分局、区城管监察大队、区综治办、区卫生局、工商朝阳分局、朝阳交通支队等部门组成。
3. “脉冲行动”组。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街乡深入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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