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滕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简章
滕人才招字[2011]2号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和《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9号)的有关规定,经滕州市政府批准,决定在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中招聘部分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259人,招聘计划详见附件《2011年市直学校教师招聘计划表》、《2011年镇(街道)属学校教师招聘计划表》。各招聘学科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学科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学科。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愿意从事教育事业;
2、尚未就业的正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持有教育部统一印制的相应报考学历的《就业报到证》,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须同时具有教师资格证;
4、具有滕州市常住户口或滕州市生源,在我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限户口;
5、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4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3日9:00—10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11年10月13日11:00—10月17日16:00
报名、缴费网址: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一经招考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招聘资格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1年10月13日11:00—10月17日12:00
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录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考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验,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班
简章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