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管理软件程序开发维护协议/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方据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委托乙方进行客户管理软件(rm)程序(以下简称rm程序)的开发及维护。为明确双方责任,维护双方利益,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rm程序的开发周期及相关事宜
甲方在年*月*日之前,将rm程序开发的相关资料交予乙方。
乙方在年*月*日之前,完成对rm程序的开发及维护。
甲方在年*月*日之前,完成对rm程序进行验收。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专人与乙方联络。
2.提供所有需要写进rm程序上的资料给乙方,并保证资料的合法性。
3.甲方将在著作权法的范围内使用本合同标的及相关作品、程序、文件源码,不得将其复制、传播、出售或许可给第三方。
4.甲方如要向第三方出售该程序、文件源码,必须向乙方告知并征求乙方的同意。
第三条: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按第一条的规定,使用甲方所提供的资料,进行rm程序的开发。
2.按第一条规定的期限内,完成rm程序的开发,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3.在验收期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对rm程不合格的地方进行修改。
4.本合同标的及相关作品、程序、文件源码的版权属乙方所有。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者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按本合同签约金额的十倍赔偿对方损失。
2.鉴于计算机能互联网的特殊性,包括但不仅限于黑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或政策调整等引起的事件,或由于internet上通路的阻塞造成服务延迟或中断,不属于乙方违约,乙方对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不承担责任;
3.如果本合同某一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时,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4.因不可抗力而无法承当责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的三天内,及时通知另一方。且因此造成的损失,不付赔偿责任。
5.甲乙双方应严格保守在合作过程中涉及到的对方的商业和技术机密,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须承担本合同签约金额的十倍赔偿金。
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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