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行动整改方案/整改方案
为更好开展“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加强“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规范管理,打击套取、骗取“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财政补贴的不法行为,根据国家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加强“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监管、防止骗补等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的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于20**年9月11日至12月11日在全区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击套取、骗取“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财政补贴的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全面清查全区范围内所有“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经营网点,重点整治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产品进入家电下乡流通领域,打击套取和骗取“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资金的不法行为,坚决取缔违法违规的经营网点,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我区“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市场。
二、职责和分工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政府办综合协调,财政、三产等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紧密协同配合。
(一)区政府办负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全面协调。
(二)财政部门负责兑付家电下乡补贴资金,要严格审核销售发票、户口薄、身份证以及产品标识卡等要件,仔细检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确保真实兑付。
(三)三产发展服务局负责严格落实对销售网点特别是代垫补贴网点家电下乡产品进销存台帐管理制度,确保真实销售,严防“机卡分离”。
(四)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行政主管部门直接责任人的监督管理,查处截留、挤占、挪用补贴和坑农行为。
(五)公安、工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的市场秩序保障和安全维护工作,同时工商部门要严防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市场,公安部门要配合财政、三产部门打击骗补的违规行为。
(六)宣传部、信息中心要组织做好“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宣传。
(七)税务部门在依法征税的同时,要从有利于产品下乡,方便农民购买、方便以旧换新等角度出发,研究制定相关措施和办法。
三、整治内容
(一)加大对家电销售企业经营资格和商品购销合法性的执法检查;对家电销售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主体资格、经营范围、经营条件等方面清理。
(二)严厉打击骗取、套取财政补贴的不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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