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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P
商业秘密法比较研究戴永盛著上海华东师范
/ .—:
大学出版社
,20051
ISBN7 5617 4102 2
商戴商业保密法对比
Ⅰ... Ⅱ... Ⅲ——
研究
Ⅳ
中国版本图书馆数据核字第号
CIP (2005) 004558
商业秘密法比较研究
著者戴永盛
特约编辑王兆根
责任校对郑灿平
封面设计黄惠敏
版式设计蒋克
出版发行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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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址上海市中山北路号
3663
邮编
200062
印刷者江苏扬中市印刷有限公司
开本开
889×1194 32
印张
8
字数千字
218
版次年月第一版
2005 1
印次年月第一次
2005 1
印数
3100
书号/ ·
犐犛犅犖7 5617 4102 2 犇 104
定价元
1200
出版人朱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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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21 62865537 )
书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商业秘密保护的立法理由
任何一项立法都有其追求的价值目标或者说立法理由
, , (ratio
包括产生此项立法的社会的经济的背景立法必要性该项
legis), 、, ,
立法存在的价值及其追求的目标。商业秘密的立法同样有其自身的
立法理由。
一、鼓励发明创造
商业秘密是其所有人通过投入大量财力和精力,或通过长期积
累而获得的具有商业价值的秘密信息。其中,技术秘密是商业秘密
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在很大程度上是保护投
资者、开发者的劳动成果,以此鼓励人们投资于技术开发,从事研究
发明。在社会中,如果盗窃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的行为普遍存在,人
人都可以通过间谍手段轻易获取他人的研究成果,或者人人都可以
挖走他人的雇员而获取最先进的技术秘密,则人人都可能因为其雇
员跳槽而丧失其技术秘密,那么,就不会再有人愿意投入大量的资
本,花费时间、精力从事研究发明,开发新产品、新工艺。其结果必然
妨碍技术进步,影响生产的发展、商业的繁荣。因此,法律保护商业
·1·
书
秘密的目的,与专利法相同,亦在于鼓励发明创造①。
二、保障竞争秩序
竞争是经济充满活力必不可少的因素。但经济竞争必须公平、
正当,即竞争必须符合竞争规则。否则,整个社会经济秩序必遭破
坏。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制度是保障竞争秩序的重要方面。许多国
家都把商业秘密侵权行为,作为不正当的竞争行为,纳入不正当竞争
防止法中调整例如德国于年制定不正当竞争防止法
。, 1909 《》
时就规定商业秘密侵权
(GesetzgegendenunlauterenWettbewerb) ,
人不仅须负民事赔偿责任,而且还须承担刑事责任。此后,德国一直
将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置于《不正当竞争防止法》中规定。日本的
不正当竞争防止法本来并没有保护商业秘密的内容年修订
《》,1990
年再次修订时增加了保护商业秘密的规定其目的就是在
(1993 ) , , ,
于禁止不正当竞争,维护竞争秩序。有些国家以侵权行为法或合同
法,或者以专门的商业秘密法保护商业秘密,其意图也是为了保障竞
争秩序。
三、维护商业道德
有序的经济活动不能缺少商业道德规范。保护商业秘密对于维
护商业道德具有重要意义。商业道德要求人们以自己的投资或者劳
对商业秘密予以法律保护是否有助于鼓励和促进发明创造以及保护商业秘密
①, ,
的法律政策与专利制度的法律政策二者之间是否存在冲突?对此问题,在美国,历史上曾
有争议。但随着法律保护商业秘密的不断实践,人们已经认识到,对商业秘密予以法律保
护,既不会与专利制度相冲突,同时在鼓励和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方面同样发挥着重要作
用正如美国最高法院在一案中所指出鼓励发明
。 KewaneeOi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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