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服务业论文
一、天津市农业产业化发展现状
近年来,天津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较为迅速,随着农村经营模式和生产组织形式不断深入调整,涌现出以龙头企业和合作经济组织为代表的新型经营主体,构建起了“农户+龙头企业”、“农户+合作社+龙头企业”、“农户+合作社+基地+龙头企业”等多元化产业经营模式,带动农户广泛参与专业化生产和社会化分工,按订单安排生产。我市“十二五”规划提出培育一批国家级和市级农业产业化示范区,计划将全市95%左右的农户纳入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截止到2013年底,我市共有700多家农业企业,区县级以上龙头企业446家,其中170家年销售收入超过500万元,覆盖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仓储、物流、销售等全产业链环节,通过推进科技创新,强化品牌建设,培育了一批精品蔬菜、畜禽良种、海淡水珍品、苗木花卉、耐盐碱植物等优质特色产业品牌,如沙窝萝卜、玫瑰香葡萄、津绿4号黄瓜、七里海醉蟹、汉沽对虾等,促进了农业产业优化升级。2014年农业部公布第六批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后,我市企业数目增加至19家。此外,近年来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合作组织也发展迅速,2013年新增农民合作社2136家,总数达到5136家,带动农户数量达35万户,我市新组建了7家村镇银行,总数达到13家,实现涉农区县全覆盖,政策性农业保险承担风险保障达45亿元,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
二、当前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产业融合仍处在初级阶段,由于我市服务业本身发展还很不成熟,大型龙头企业数量太少,辐射带动能力有限,政府也未形成系统、完整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政策,农业产业化实践和产业融合发展仍存在者许多问题,具体表现如下几个方面:,短期契约关系较为脆弱,带来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目前我市农户和龙头企业主要通过契约来规范生产销售、利益分配、风险分担等方面权利和义务。但产业耦合过程中,这种模式逐渐呈现一种非均衡格局:在产业链上游,农户生产活动相对分散,而下游的加工、物流、销售等环节汇集到当地几家龙头企业,双方力量对比悬殊。签订契约时,强势的龙头企业会尽量压低农产品协议收购价格并将市场风险转嫁给农户,弱势的农户承担大部分风险,但却分享有限的利润,加工、销售等环节收益更是无法触及。由于交易地位不平等,部分农户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或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如人为缩短农产品生长和养殖周期,或者人为增加农产品数量等,以争取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因为成本过高,企业在收购时很难逐一对分散农户生产的产品质量进行检验,由此带来较大的质量安全隐患。此外,农户与龙头企业的短期契约关系较为脆弱。由于双方利益机制由市场协调,当违约收益大于履约收益时,其中一方就有强烈的动机不履行约定而采取短期行为策略避免亏损,这时违约现象出现。,对产业链各环节控制力不强,辐射带动能力有限,大型龙头企业呈现大而不强的趋势,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不高尽管我市龙头企业数量已经达到一定规模,但总体上说,企业规模偏小,产品科技含量不高,市场占有率和辐射带动面较小。在全市400多家龙头企业中,市级重点龙头企业所占比例不足30%,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数量更少,占比不到5%,且地理空间分布较为分散,没有形成较大规模的区域产业集群。我市龙头企业多为加工型企业,科技带动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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