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关于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
为落实廉政建设的有关精神,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活动,根据公司实际,就公务接待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接待范围:
上级机关领导、各部门领导和友好协作单位领导,以及公司特邀专家、学者等。
二、接待原则:
1、接待工作必须以有利于工作和事业的发展,以提高办事效率为前提:热情、周到、文明礼貌,杜绝铺张浪费的现象。
2、接待工作由综合管理部归口管理。司属各部门须承担相应的接待任务:
(1)上级部门、协作单位领导来我司视察、访问、调研或交流,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接待工作,并协调安排我司主要领导或相关分管领导接见或陪同。
(2)上级部门、兄弟单位副职领导来我司访问、调研或交流,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接待或协调我司对口部室负责接待,并协调安排相关主管领导接见。
(3)上级部门、兄弟单位下属部门负责人到我司调研、交流,由司属部室负责对口接待。
(4)需要公司领导参与的公务接待活动,有关部门应提前与综合管理部联系,并报送有关书面材料。综合管理部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分工,提出意见报请公司领导批示,并及时将安排情况通知有关单位。
(5)对于重要的访问交流活动,有关接待部门要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媒体做好宣传报道。
三、接待标准:
1、餐饮
(1)餐饮标准:例行公事的一般工作人员,招待标准为20-25元/人(含酒水);一般性业务往来,每餐招待标准为30元-35元/人(含酒水);贵宾或省、市重点项目专家每餐招待标准为45-50元/人(不含酒水)。早餐一般每人5—
12元,一般按下限执行。工作日中餐不用酒,一般情况下晚餐也不安排用酒,特殊情况需用酒由公司领导审批,综合管理部按标准安排用酒,每餐不超过2瓶。
(2)来客一般均安排在公司食堂就餐,特殊情况时可安排在外面就餐,但不得突破上述标准。公司食堂要加强管理,按规定标准优惠,搞好优质服务。
(3)客人接待一般安排工作餐、份餐。根据需要,每批客人原则上只宴请一次,餐饮费用不超过下限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工作餐、份餐,接待部门可安排1—2名人员陪餐。公司名义的宴请,陪餐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
(4)陪餐人员餐饮标准与届时接待的客人标准等同。在客人就餐时,确因工作、服务需要不得离开工作的人员,可安排临时工作餐。其标准为校内每人每天25元,校外每人每天35元。
2、用烟
一般情况下来客招待不用烟,公司重大活动需用烟由公司领导批准,综合管理部负责定标准招待。
3、住宿
(1)公司一般不负担来客的住宿费。接待部门可根据客人的要求,主动帮助选择合适的住宿地点。
(2)公司特邀而需负担住宿费的客人,统一由综合管理部安排。
4、交通
(1)公司来客交通费用一般由客人自理。
(2)特邀而需负担交通费用的客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公司一般不负担来客的观光旅游费用。
5、娱乐活动
不为公司来客举行专场舞会,不准用公款包租歌厅、舞厅和从事卡拉OK高消费等休闲娱乐活动。
6、礼品赠送
原则上不向客人赠送礼品。对特殊客人需要赠送者,由公司领导审定赠送对象及标准,安排综合管理部落实。一般赠送宣传公司的纪念品,或适量的土特产。
四、接待审批:
1、为有效控制经费费开支,贯彻公开、节俭的原则,严格实行登记制度。接待部门事先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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