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主要内容
一、主要规划目标确定说明
1、安庆市下达的控制指标
本轮规划仍以上级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为依据,在不突破上级控制指标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各业用地。安庆市下达的控制指标具体见下表。
表4-1 安庆市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表(一)
单位:公顷
序号
指标类型
规划
基期年
规划
目标年
类型
一
总量指标(公顷)
1
耕地保有量
约束性
2
基本农田面积
约束性
3
园地面积
预期性
4
林地面积
预期性
5
牧草地面积
预期性
6
建设用地总规模
预期性
7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约束性
8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预期性
二
增量指标(公顷)
9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
预期性
10
建设占用农用地
—
预期性
11
建设占用耕地
—
约束性
12
整理开发复垦补充耕地规模
—
约束性
三
效率指标(平方米/人)
13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
约束性
表4-2 安庆市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表(二)
单位:公顷
项目
2006-2020年
总规模
补充耕地
土地整理复垦
土地开发
合计
2、耕地保有量
2005年,怀宁县耕地面积为34000公顷,上级下达怀宁县2020年耕地保有量指标为36411公顷。
为了与市级规划衔接,本次规划修编确定的规划耕地保有量指标与市级规划下达指标一致,在完成补充耕地义务量的前提下,通过控制农业结构调整补充耕地,来确保耕地保有量目标实现,确定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36411公顷。具体方案如下:
规划期内,全县建设占用减少耕地827公顷,开发、复垦、整理补充耕地1220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增加耕地2018公顷,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为36411公顷。
表4-3 怀宁县耕地增减平衡表
单位:公顷
规划目标年
2020年
规划基期年耕地面积
减少去向
建设占用
合计
补充来源
土地开发
农用地整理
农村居民点整理
土地复垦
农业结构调整
合计
规划目标年耕地面积
3、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上级规划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32178公顷,按照国家政策要求,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得低于上级规划下达指标。2005年全县基本农田面积为32555公顷(不包含划出去的几个乡镇的基本农田),本轮规划根据历年全县基本农田占补情况,以及未来建设发展空间要求,适当调减中心城区及重点乡镇的基本农田指标,在耕地较多的乡镇补划质量相当,能够落实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确定怀宁县本轮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2178公顷。
4、建设用地规模确定
上级规划下达的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为22356公顷,其中,城乡用地规模为18598公顷。按照规划修编政策要求,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不得突破上级规划下达指标。
(1)城镇工矿用地
为了保证中心城区和重点城镇用地需求,按照工业向园区集中的原则,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在方案编制中,加大了工矿用地整合力度,将现有零星分布的工矿用地尽量并入城镇村和进行土地复垦,新增工矿从严从紧控制安排。
规划期内独立工矿用地净减568公顷,到2020年全县独立工矿用地为935公顷。
规划期内,全县城镇建设用地净增加901公顷,到2020年,城镇用地总规模达到2035公顷。
综合城镇、独立工矿用地安排,到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2969公顷。
(2)农村居民点用地
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主要考虑三个因素:一是要提高居民点集约用地水平,人均用地有明显下降;二是要考虑规划期间耕地占补平衡对农村居民点整理的要求;三是要确保上级规划下达的城乡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不突破。
根据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2005年怀宁县农村居民点用地为15878公顷,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为337平方米。按照集约用地要求,综合怀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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