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建设十件事工作推进会发言
文章标题:法制建设十件事工作推进会发言近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江苏省委《法治江苏建设纲要》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和《**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三年行动计划》,围绕教育发展中心任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教育法制工作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在抓好整体、服务全局的同时,我们坚持法治建设要虚事实做的理念,突出法制工作为民办实事的宗旨,抓住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加大规范和创建的力度,收到积极成效。去年我局“依法规范教育收费,努力实践教育为民”工作受到了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充分肯定,并作为全市2017年法治建设为民办实事十件实事之一在全省法治江苏建设现场会上做大会发言。这是市里对我们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我们工作的期望,2017年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全市教育系统法治工作的领导,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全市“2017年法治**建设十件实事”中教育目标的实现。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保障目标的实现一是成立市教育局“法治**建设十件实事”工作组,市教育局局长徐传德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目标任务的完成,市教育局副局长李兰同志负责目标的推进工作,法规处、财务处、规划处、宣德处、体卫艺处、建设处作为责任处室具体负责目标任务的实施工作,政策法规处处长作为依法治市联络员负责联络协调工作,共同保障目标任务的实现。
二是将“法治**建设十件实事”的内容纳入市教育局《2017年教育工作目标任务分解一览表》,与全局整体工作统筹规划,统一考核,实施目标管理。
三是制定目标任务实施计划,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将具体工作分工到人、责任到人。
二、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目标的实现1、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免收杂费资金到位。2017年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这就意味着政府要在继续实施免收学费的基础上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杂费“埋单”。根据**市现行的“一费制”的标准,每学年小学和初中的杂费从170元到310元不等,全市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包括公办和本市县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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