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学生承诺书
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茂名学院:我承诺严格遵守《广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粤教贷【**】
5号)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以下工作及承诺如下:
一、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努力工作,以优异的成绩回报国家和社会。
二、生活简朴,管好用好每一笔助学贷款,使它真正发挥助学功能。
三、诚实守信,按贷款合同承担还贷义务,严格按规定还本付息。
四、毕业时未还清贷款,主动与经办银行签订还款确认书,同意将毕业证和学位证交给经办银行,由学校代为保管。
五、毕业后未还清贷款前,主动与经办银行、茂名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和院(系)保持联系,并及时提供最新工作单位、详细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
六、如果出现违约行为,同意茂名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在不通知本人的情况下将违约情况提供给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和相关单位,并在就业网、校园网、校友网和报纸等媒体公布违约学生的相关信息。所在院(系):所在班级:签名:教师工作承诺书为了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建设,规范行业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特制定教师工作承诺:
1.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认真做好各项教育教学工作。
2.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3.严谨治学,遵守教学常规,不上无准备之课,按时认真批改学生作业,认真执行有关“减负”规定。
4.廉政从教,不谋私利,不向学生和家长索要钱物,不接受可能影响学校工作的馈赠。
5.尊重学生家长,热情对待家长,虚心听取家长意见。每生每学年至少家访一次。不随意传唤家长到校,不任意训斥家长。违反以上各条,按开元区教师职业行为管理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并扣发学期工作奖金。
1、为人师表,使用规范的职业用语,教师与孩子进园请说普通话。
2、严格考勤,不迟到早退,按时进行一日活动。
2、关爱每一位幼儿,尊重幼儿的人格和个性。不对幼儿体罚和变相体罚,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幼儿的活动权利。
3、尊重每一位家长,不把教师的责任推给家长,婉言谢绝家长的礼物和宴请,与家长保持良好的关系认真制定活动计划,做好课前准备,组织好每一次教育教学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化水平。
5、团结协作,互相关心,不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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