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区域用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车辆管理,合理安排用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浠水区域车辆的管理。
第二章车辆调度
第三条车辆调度由浠水区域各综合办公室负责。
第四条市内派车,重要事务可给予派车但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符合派车条件的但公司确无车辆可派,经综合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同意,可乘坐出租车。
第五条申请用车程序:
1、凡因工作需要,如果是长途出差用车,填写《用车派车单》,经部门经理总经理批准,并须附上经批准的《出差申请单》;
2、《用车申请单》、《出差派车单》经综合办公室主任签字后(《出差派车单须报总经理批准),由车辆管理员负责派车;
3、驾驶员见《用车申请单》或《出差派车单》后方可出车,时间紧急不能及时填写《用车申请单》时,用车部门或个人应及时通知综合办公室,但用车后必须及时将手续补齐,否则将按公车私用处理;
4、当日出差,需要前一天办理用车手续,且当天07:00(可以考虑适当延后,如7:30分)前没有出车,当日车辆使用取消,具体由综合办公室安排。
第六条出差用车必须遵循节约合理的原则。用车费用高于差旅费标准的,原则上不予派车。出差用车必须严格按派车单注明的目的地和行车路线行驶,特殊情况确需改变路线,驾驶员应通过电话等方式征得综合办公室同意后,方可改变。
第七条车辆外借、外单位用车或特殊情况用车,应向综合办公室申请,报综合办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车辆车身广告面积达到一定程度需要申请变更时,变更前如需要长途出车时原则上不予以派车,特殊情况需要请示总经理。
车辆出差在外地时,禁止运送与公司业务不相关人员,特殊情况需要汇报办公室。
原则上,所有外出办事人员一律只送到第一目的地,下车后无论办事人员时间长短,一律不等待办事人员。特殊情况可以向综合办办公室协调(最好提前告之综合办公室,以便综合办安排)。车辆外出安排,综合办公室尽量综合考虑各部门办事需要,统筹全局安排用车,相关部门应积极支持和配合。
第九条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休假问题:考虑到公司日常的业务及运转需要,各位驾驶员要合理安排自己假期,尽量错开彼此休假的时间。
2、驾驶员在没有出车任务的前提下可以回宿舍休息,但是必须向办公室主任打招呼且保持手机开机,能够确保随叫随到即可。
3、车辆修理问题:车辆修理费用一定要和维修方讨价还价,尽最大可能降低成本,修理更换的各种零部件或大件必须带回公司,由公司统一处理,私自变卖的将严惩不怠。
4、车辆安装配置相关物品时,需要先在办公室办理相关流程,否则一律不予列支报销,所发生的费用将从当事人当月工资内扣除。
5、驾驶过程中,以安全第一为原则。严禁任何人催促驾驶员加速行驶,由此造成的相关纠纷及损失,由当事人和驾驶员负责分别按照90%与10%的比例赔偿。
第三章车辆维修与保养
第一条公司所有车辆的维修、年审及保险和相关税费的缴纳,由集团人事行政中心车辆管理人员负责统一办理,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车辆所属单位报销。
第二条驾驶员应妥善使用、保管随车配备的各种物品,并在车辆管理人员处登记备案。驾驶员必须妥善保管随车携带的车辆证件,及时检查证件的有效期以及车辆年审时间,如需续办应及时告知车辆管理人员协助办理。
第三条驾驶员须及时清洗、保洁车辆,做到车内外不见污迹。
第四条凡行车里程达到保养公里数时,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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