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AHNU-Z2015013
皖江学院视觉艺术系工艺教室类设备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安徽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
2015年6月
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的组成
一、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须知
三、合同
四、评标办法
五、项目内容
第二部分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函
二、授权委托书
三、供货及投标报价分项表
四、技术要求响应表
五、资质证明文件
六、质量和服务承诺
七、销售业绩及类似成功案例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的组成
一、招标公告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视觉艺术系工艺教室类设备采购项目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AHNU-Z2015013
2、项目名称: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视觉艺术系工艺教室类设备采购项目
二、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关于投标单位及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投标保证打款证明以及相应身份证备查;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公告在安徽师范大学校园网主页上发布。请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资料售价300元;投标人在投递标书时缴纳(售后不退)。
四、投标时间、地点
1、投标起止时间:2015年7月15日上午9:00~10:00;
2、现场投标地点: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学苑北楼8#楼101室;
3、现场开标时间:2015年7月15日上午10:00;
4、现场开标地点: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学苑北楼8#楼101室。
联系人:贾老师
联系电话:0553-3869387
传真:0553-3869387
安徽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四日
二、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
项目名称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视觉艺术系工艺教室类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安徽师范大学
联系人及电话:详见招标公告
供货地点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
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及项目内容。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企业资质条件:详见招标公告;
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信誉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出后7日内以传真方式传送至安徽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招投标采购中心,逾期将不予受理。传真:0553-3869386
招标人书面答疑、澄清的时间
答疑澄清回复于质疑书递交截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答复,投标人可直接到安徽师范大学网站招标公告栏中查询。
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1天务必到安徽师范大学网站查询是否有相关的答疑回复,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分包
不允许分包。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及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
诚信保证金的形式及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
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帐户以转帐或电汇方式汇入到指定帐户(请在备注栏注明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安徽师范大学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芜湖市中山路支行
帐号:34001672208053001599
投标保证金的退付
投标保证金的退付:未中标人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公示期结束后三十个工作日内,由我中心统一办理退付(无息)手续,投标时请递交退付所需材料(开户行全称,银行账号,投标人联系方式等资料)。
中标人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的内容均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投标文件份数
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标书要求使用胶装,活页卡口式装订的标书招标人将不予接受,评标时将不予评审。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条件
递送标书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保证金回单(未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可不予提供)
(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
评标方法
具体评审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金额:人民币玖仟元整;
履约保证金交纳及退付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需补齐,)。
履约保证金的退付程序为:项目实施完毕,经验收合格的,中标人凭项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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