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书】折资参股合同书
示范区项目建设征收农地补偿折资参股合同书
甲方:漯河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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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为了解决土地征收工作中失地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使被征地农民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被征用土地的征地资金(土地补偿费和人员安置费)以折资参股甲方的方式由甲方使用,现就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一、“征用土地折资参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股权投资,而是一种债券的运作模式,设有投资回报期和最基本(最低)的投资回报率,被征地的农民(股民)作为债权人不承担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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