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病学》课程总成绩评定办法
―――适用于本科教学
根据复旦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及实施办法,并结合公共卫生学院及本教研室实际情况,对参加《流行病学》课程的本科学生成绩评定及考核作如下规定。
1、学生期终成绩的评定由平时成绩,期中成绩和期末成绩三部分组成并综合评定。
2、平时成绩及期中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以学生上课出勤率,课堂测验,课后练习,及学生课堂回答老师提问等为考核依据。
3、期末考试占总成绩的70%。
期末考试成绩为考核依据。
流行病学教研室
2016-2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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