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1、样本中所列内容必须要有,可根据本乡项目申报村实际增加相关内容;
2、上报环保局4份,同时上报电子版;
3、要有彩色封皮,装订成本;
4、截止日期为4月30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
沙湾县大泉乡大泉村创建
地区级生态村
申
请
报
告
沙湾县大泉乡人民政府
二0一四年七月
目录
1、地区级生态村申报表
2、塔城地区沙湾县大泉乡大泉村建设地区级生态村工作总结(内容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建设主要内容和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等);
3、塔城地区沙湾县大泉乡大泉村建设地区级生态村技术报告;
4、村民人均年纯收入指标证明
5、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合格率指标证明
6、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指标证明
7、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及无害化处理率指标证明
8、生活污水处理率指标证明
9、工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指标证明
10、清洁能源普及率指标证明
11、农膜回收率指标证明
12、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指标证明
13、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指标证明
14、绿化覆盖率 指标证明
15、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比例指标证明
16、农药化肥平均施用量指标证明
17、农田土壤有机质含量指标证明
18、村民对环境状况满意率问卷汇总表
地区生态村申报表
申报村: 沙湾县大泉乡大泉村
乡镇长: 王洪杰
联系人: 田明山
电话: 09936103883
申报日期 2014年7月10日
地区环境保护局
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指 标 名 称
指标值
达标值
1
村民人均年纯收入(元/人/年)
≥3600
12613
2
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95
100%
3
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
≥70
%
4
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无害化处理率(%)
100%
≥60
100%、%
5
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50
%
6
工业污染源排放达标率(%)
100
100%
7
清洁能源普及率(%)
≥60
%
8
农膜回收率(%)
≥80
%
9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90
%
10
规模化畜禽养场粪便综合利用率(%)
≥70
72%
11
绿化覆盖率(%)
高于全县水平
%
12
主要农产品中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面积比重(%)
≥50
%
13
农用化肥施用强度(公斤/公顷,折纯)
农药施用强度(公斤/公顷,折纯)
<250
<3
14
农田土壤有机质含量
持平或逐年上升
逐年上升
15
村民对环境状况满意率
≥90
县(市)人民政府审查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地区环保局专家组审查意见:
年 月 日
地区环保局公示情况:
年 月 日(盖章)
地区环保局复查情况:
(对公示无疑问的村不填此项)
年 月 日(盖章)
地区环保局复核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沙湾县大泉乡大泉村创建地区级生态村
工作总结
近年来,我村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十七大、十八大精神,牢固树立“环境就是资源,健康就是财富”的理念,把创建地区级生态村作为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的重大措施和重要载体,努力在“生态、绿色、健康"上作文章,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建活动,有效的推动了我村生态环境和经济建设水平的整体提高。现将创建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05大泉乡大泉村创建地区级生态村申请报告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