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文化稽查队行政审批流程图
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
行政服务窗口受理一次性告之申请单位或个人所需要提报的申请材料及要件
提供所需材料
窗口工作人员初审(材料齐备1日内办结)
稽查队领导复审
文化单位对经营场所进行勘察立项和实地验收
材料及要件齐全并验收合格的,对审批事项公示
申请所需材料:1、申请报告;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场所位置图;4、房屋使用证明;5、组织机构及章程;6、公安单位批准文件(网吧);7、工商单位核发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8、安全管理人员从业资格(网吧);9、网络拓扑结构图;10、资金来源证明;11、网络安全技术措施报告(网吧);12、固定的网络地址及规定的装置设备(网吧);13、经营管理制度;14、法人一寸近期免冠照。
监督单位:市文化局
监督电话:
0537-5212354
分管局长审批
材料经补充、修改后再次报送
初审不合格或不予批准的,一次性书面通知申报单位
通知申报单位领取《许可证》
投诉、举报落实、反馈
填写《许可证》将办理结果填写在收文承办笺,并存档备案
通过审定的或不予批准的,将申报材料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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