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T 122—2000》建筑木门、木窗
《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
GB50325-2010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2001)
室内使用木门须用耐潮湿耐老化类胶合板
门皮基材中纤板MDF
使用E1级环保中纤板,密度至少为720KG/M³。
内板粘着力:最少800Kpa
破裂模数: 最小36Mpa
弹性模数: 最小2300Mpa
湿度含量: 最小6%。最多11%
木皮饰面
,无死节,活节不大于5mm,²内不能多于2个,无刀痕,无发黑。
粘结剂
所有粘结剂必须符合E1级环保要求。
涂料
应保证所采用的油漆涂料使用时不因阳光和灯光长期照射发生质变:
静电喷涂,保证颜色的均匀一致,表面光滑;
UV紫外线光固化环保漆,;
耐黄变的PU油漆;
五金及钉类
合页将采用304不锈钢抛光或电镀制造,保证耐高温,耐磨。
钉子是用钢丝切割成型,材质为软钢或黑色轧制钢,除另有规定外,、粉度或镀隔的钉子,需符合有关中国标准或英国标准(:1974)
组装门框用螺丝只允许用电镀或不锈钢材质。
当使用螺丝于外露的表面时,镙丝未端必须沉入表面6mm然后用纹路和周围木料一致的木塞塞填。
门框及副框的螺丝,必须是镀铬沉头螺丝。
木料防腐
所有与混凝土或砌块有接触的木材,如木质垫条、木门框架、背框等的背面非露明表面,在安装前都应涂上两道经认可的木材防腐剂。
设计、制作、安装及施工要求
木门页
空芯龙骨木门页
除合同图纸另有规定外这种门的建造规定如下:
门页最小厚度为40mm;
门芯门架为杉木指接纵横龙骨,间距不大于250mm;
开透气槽,防止门页弯曲、变形;
封边为与木门饰面相同8~10mm厚实木条;
门页两面可使用优质胶合板与门芯复合;
,从立面应看不到门扇封边线,整体性强;
门页表面造型可用中纤板或实木。
木门框
门框应采用主副门套设计。副门套应在墙体上先行安装,起到调节并统一门洞尺寸的作用;主门套和门页应能在工厂组装完成后运至工地共同安装;
副门套应采用15~18mm胶合板或大芯板制作;
主门套可采用实木指接拼板或胶合板门框制作,外覆与门页同质木皮。
门框可按实际情况采用或不采用调节墙厚施工误差的设计,如不采用此设计,应能有足够有效的措施保证门框制作安装的质量与效率;
门框与门页间应有防撞点设计;
主副门套均应有防腐防蛀措施。
贴脸线
应选用与门面同质的实木指接材封口
环保要求
木门制作过程中所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要求如《GB 50325-200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除原料外,还应提供木门成品的苯、甲醛、TVOC等指标的国家权威机构检测报告。
材料进场后需进行送检
样品
在投标报价期间,承包方需提交带剖面的成品样板一份留建设单位封存, 且在为单个项目供货前均应先送样板至项目地盘封存,日后所有货品验收均按已审定样品的外观与质量为标准。
进场及进场验收
承包商项目经理及现场技术人员应至少在正式施工前7天进场查看施工条件,并于总包单位做施工工艺协商及施工准备;安装施工人员如需住宿工地的应至少在正式施工前三天进场准备;材料应至少在正式安装前二天进场并统一堆放于预定位置。
木门成品进场时包装保护应完好无损,并至少按1%比例且不少于3件对分批进场成品进行拆除外包装进行抽检及破坏性剖切断面检查。检查内容包含成品包装要求、制作工艺、表面质量、数量、规格等是否符合设计、招标要求,发现不合格应立即退场整改。抽检后应恢复成品外包装。剖切检查所需费用由供货商承担。
成品或半成品安装
固定副门套(底框):副门套应在土建墙体砌筑完成后,墙面抹灰前安装,而后的土建墙体抹灰厚度应以副门套宽度为准。副门套安装前木门生产方应根据安装图详细复核门洞尺寸,安装时应先与总承包方作安装工艺流程协商:如水平线、门框离地距离、副门套宽度等参数。副门套与墙体的固定可用木板块/夹板辅助垫牢,该辅助固定块均应进行防腐处理。副门套与墙体间的空隙应由木门安装方注入发泡胶塞实后由土建抹灰收口。
固定主门套、门页:主门套安装应在泥水施工全部完成后,户内金属部品、水电安装基本就绪后进行。主、副门套应对号入座、连接牢固。门页开关、门页与门套之间的缝路应均匀一致。
成品验收
核对已封存样板,对门页、门框进行外观检查,表面造型处理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材料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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